深圳鑫安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马一鑫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40300MA5DB86M8H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大浪社区大宝路31号风采轩花园6栋1层1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深交罚决第﹝2025﹞ZD06093号
2025年7月21日,我单位执法人员接到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宝安管理局移送转来关于“商请研处深圳鑫意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相关情况"的函,执法人员姜波、王荣溢对深圳鑫意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被委托人进行调查,其表示公司与深圳鑫安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双方签订了《授权合作委托书》,公司受委托与天津迎客松科技有限公司签定《租车业务合作协议》,并作为代理公司签署《汽车租赁合同》,粤BDF4587车由深圳鑫安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提供。7月31日执法人员对深圳鑫安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调查,其表示深圳鑫安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授权深圳鑫意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将车租给黄某 ,公司于2025年6月21日10点在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瓦窑花园二巷(源利公寓旁)把粤BDF4587小型普通客车交给黄某使用,车辆所有人是葛某,该车使用性质是非营运,承认公司使用非自有车辆进行租赁。 根据调查情况,深圳鑫安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21日10时在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瓦窑花园二巷(源利公寓旁)使用粤BDF4587小型普通客车实施了汽车租赁经营者提供不符合规定的租赁车辆的违法行为。
处1000元罚款
1000.00元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5-10-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