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绿益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晓琼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15339669213N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长寿区新市镇新市村菜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长寿市监处罚〔2026〕231号
经查, 当事人成立于2015年4月28日,在重庆市长寿区新市镇新市村菜厂主要从事米粉、糍粑生产经营活动至今。
2026年3月18日,本局通过12315平台收到群众举报称当事人生产的“手工小白糕”乱用执行标准。
经核实,被举报“手工小白糕”的销售主体为长寿区农品汇电子商务经营部,实际生产单位为长寿区国利白糕经营部,外包装上标签包含“品名:手工小白糕,配料:糯米、白砂糖、黑芝麻,计量方式:散装称重,储存条件:冷藏,生产日期:2026年3月10日,保质期:10天,执行标准:Q/XX 0006s ,生产许可证号:SC10150011503797,生产单位名称:重庆市长寿区绿益食品有限公司。”(该“手工小白糕”涉及的违法行为与当事人无关,已另案处理)
在调查过程中查实,当事人的执行标准本为Q/LY 0001 S-2024,因自身产品与重庆勋勋食品有限公司(该公司产品执行标准为Q/XX 0006s )产品相近,当事人擅自在其生产的“米粉”、“糍粑”外包装标签上注明执行标准为Q/XX 0006s (重庆勋勋食品有限公司对此事不知情),当事人未建立销记录,记录“米粉”、“糍粑”的销售日期、购货者名称等信息,因此该行为涉及的货值金额、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截止2026年6月26日,当事人已更正了其产品“米粉”、“糍粑”的外包装标签,注明执行标准为Q/LY 0001 S-2024。
1、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
3000.00元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