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上海唯婴贸易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华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10117398787594G所属地区:上海市
企业地址:上海市崇明区绿华镇富华路79号(上海绿华经济开发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沪市监崇处〔2026〕302025001727号
经查:当事人上海唯婴贸易有限公司系一家从事“嫩芙”品牌化妆品线上销售的单位。2020年1月2日,当事人为销售“嫩芙”品牌的化妆品在京东开设“嫩芙孕婴旗舰店”。2023年9月17日,当事人与昆山创阁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阁广告”)签订广告合同,委托该单位为上述店铺内一款橄榄油制作宣传页面,经当事人审核通过后“创阁广告”于2023年9月20日在该商品详情页发布“诸多专家学者推荐”的宣传内容。上述商品的备案名称为“嫩芙温和羊毛脂润唇啫喱”(备案编号:沪G妆网备字2022015909,功效宣称:保湿,使用人群:普通人群),属于普通化妆品。当事人仅提供了潍坊市人民医院产二科医生孙国莉在《家有孕宝》(2021年9月刊第3卷第18期)发表的《叶酸作用于护肤对孕妇和胎儿发育促进作用的临床研究分析》指出“嫩芙”品牌一款含叶酸成分的精华乳的功效,无其他专家学者对涉案商品或者“嫩芙”品牌进行推荐的文献材料,与“诸多专家学者推荐”的宣传内容不相符。2025年11月19日,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被本局查获,当事人制作发布上述广告的费用为500元。 另查:当事人已于知晓案情后立即修改上述涉案商品宣传页面。2025年12月18日,当事人向本局提供一份整改报告,完成整改。
罚款0.2150万元
2150.00元
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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