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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安市尚佳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柴艳霞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33005MA1B2RA070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赵光农场12号楼5幢101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北安市监处罚〔2025〕120号
2025年4月24日,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赵光分局按照投诉人所投诉的北安市尚佳超市进行检查中发现,该商店西面货架上正在销售的“冰墩墩”玩具,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文书编号:〔2025〕0221。对涉案的“冰墩墩”玩具实施了扣押。文书编号:〔2025〕0221。2025年4月24日,执法人员对柴艳霞进行了现场询问,经查实,北安尚佳超市经营者柴艳霞于2024年7月25日在齐齐哈尔大冰玩具批发城购货后,商家随货赠送给他一个“冰墩墩”玩具,售价5元,未销售上述商品,无违法所得,供货方无法提供奥林匹克标志权利授权许可证明。经查,当事人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以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
当事人违反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处罚如下:没收未经许可销售的“冰墩墩”玩具一个。
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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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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