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天津市东丽区悦家生活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3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冯双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20110MA07HJ4E8W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新立街道驯海路与幸福路交口农商银行对面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市监丽质处罚〔2025〕5号
当事人销售的非食品直接接触用塑料购物袋(规格型号:600×(380+80×2)×0.03mm 4kg、生产单位:任丘市鑫玛特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在我局组织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经抽样检验,尺寸偏差项目不符合GB/T21661-2020标准,判定为不合格。当事人从生产企业共购进上述不合格非食品直接接触用塑料购物袋500个,进货价格0.2元/个。120个塑料袋用于监督抽查的初检(检验数量:80个)和复检(备样数量:40个),剩下的380个在消费者购物过程中赠送,未向普通消费者销售,向检测机构销售了80个用于监督抽查初检,销售价格为0.4元/个,销售金额32元,利润16元。当事人销售不合格非食品直接接触用塑料购物袋货值金额共计200元,违法所得16元。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满足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非食品直接接触用塑料购物袋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
罚款人民币150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6元,罚没款合计166元。
150.00元
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1-17
2
津市监丽执处罚〔2023〕154号
经查,当事人对抽检的不合格塑料购物袋未做进销货记录,执法人员也未在其店内的销售系统中发现不合格塑料购物袋的进销货信息或是进货销货票据。依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复查抽样单的记载,当事人的购进的不合格塑料购物袋的进货数量为6000个,销售价格为0.2元/个,销售数量为80个(检样样品50个,备样样品30个,全部付费购买),销售金额为16元。当事人的货值金额为1200元。因当事人的进货价格无法查证,所以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罚款800元。
800.00元
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19
3
津市监丽执罚〔2023〕129号
经查明,2023年4月24日当事人在饿了么平台上线,商户名称为“丫丫东北凉拌菜”,当事人提供了入驻饿了么平台的合作协议。为提高菜品销量,2023年5月当事人编辑发布菜品名称“有机菜花”并上线销售。当事人无法提供有机食品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自认上述菜花是从菜市场随机购进的,只是普通菜花,并非有机食品。当事人上述行为满足虚假宣传行为的构成要件。案发后当事人将菜品名称进行了改正。当事人购进菜花时未索要供货方资质证件和进货票据,故无法提供上述材料。当事人上述行为满足采购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
警告、罚款1000元
1000.00元
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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