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华区鑫丽娜冷鲜肉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赵佃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203MA7DHTQW0L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文化街道林化委计委楼5单元10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齐建市监处罚〔2026〕52号
经查:2026年5月16日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在其经营场所内冷藏柜内用塑料袋装有熟制好的香肠。在其经营场所内有用于制作香肠的自控烟熏蒸烤一体机以及灌肠用的灌肠机各一台。当事人加工经营场所面积小,使用加工设备相对少,工艺较简单。
经问询当事人,从2026年3月28日开始制售香肠,顾客在其店内购买鲜肉后,按照顾客需要,代为加工香肠,每5斤鲜肉为一份,收调料和加工费用10元。至案发时共加工香肠40份,违法所得共计400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证明其合法主体资格;
2.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当事人的身份;
3.当事人询问笔录一份,证明当事人陈述的违法事实;
4. 现场检查笔录一份,证明现场检查情况;
5.设备照片及香肠照片各一份,证明加工使用的设备及所加工的产品。
1.没收违法所得:400元;2.处罚款3500元,共计:3900元。
3500.00元
-
2026-06-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