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众益兴金属材料销售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游绍伟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224328572985R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宝坻区黄庄镇政府东侧平房2区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宝黄市监处罚〔2024〕17号
当事人成立于2015年4月1日,登记地址为“天津市宝坻区黄庄镇政府东侧平房2区2号”,主要经营范围为“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砂石料除外)、铁精粉、化工产品、办公用品、矿产品、电子产品、通讯设备、通讯器材、机电设备及配件、计算机及配件、塑料制品、工艺品、木材、农副产品、保温材料、贵金属及其他有色金属批发兼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自2022年以来一直未通过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报送年度报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宝坻区税务局复函中的第349条记录显示,当事人税务状态为“未税务确认”(指在税收征管系统中未查询到该市场主体信息),已连续2年未纳税。执法人员于2024年11月4日对其登记住所的现场检查未能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当事人上述行为满足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行为的构成要件。
吊销营业执照。
-元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2-24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07-09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3-07-07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2-07-06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18-07-1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