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赢秋米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赵德勇 | 注册资本:15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12837627403710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海伦市伦河镇西伦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5-09
(2023)川0107民初9276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福州市稻花香米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黑龙江赢秋米业有限公司,金牛区同和超市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8-05-25
2018-03-28
(2018)鲁民终86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福州米厂、黑龙江赢秋米业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100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海市监处罚〔2025〕199号
2025年5月27日,本局接到举报,举报黑龙江赢秋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大米,外包装上使用“五常”商标中的主要识别部分,经核查,举报人的举报属实,本局于2025年6月4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11月21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注册了“五田常地”文字商标,核准使用在第30类“茶;甜食;蜂蜜;方便米饭;以谷物为主的零售小吃;米;加工过的谷物;面条;粉丝(条);调味品(截止)”商品上,2025年2月,当事人在生产的“原粮稻香2号”大米包装上,擅自改变注册商标“五田常地”的文字组合,在大米包装正面正中显著位置,改变文字顺序,误导公众将商标认为是“五常田地 ”字样。该产品共生产一个批次,共400袋,5KG/袋,销售价格为22元/袋,成本21元/袋,利润1元/袋,违法经营额为8800元,2025年3月,已全部销往安徽。
罚款5400元。
5400.00元
-
2025-08-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