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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爱慈慧食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法院公告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东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230110MA19JUDB5M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黎明街道办事处穆家沟村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11-28
(2023)黑民终616号
产品责任纠纷
哈尔滨市道外区显达食品添加剂商店
哈尔滨市爱慈慧食品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2-11-01
(2022)黑0110民初10909号
合同纠纷
哈尔滨市爱慈慧食品有限公司
常**
裁判文书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香坊市监处罚〔2026〕70号
哈尔滨市爱慈慧食品有限公司2025年10月26日生产的柿柿如意(百香果味,糕点),经长春海关技术中心检验,检验结果为胭脂红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25年12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哈尔滨市爱慈慧食品有限公司送达了《检验报告》(编号:GZJ25230000250331306)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对抽样检验报告提出异议。现场检查时在成品库内未发现涉案批次柿柿如意(百香果味,糕点),已经全部销售。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12月24日受理了该公司的异议申请,并于2026年1月4日告知该公司不认可异议。该公司立即展开自查,并认可该结论。 2025年12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哈尔滨市爱慈慧食品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哈香市监责改〔2026〕2号)。2026年1月5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哈尔滨市爱慈慧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二次现场检查。2026年1月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被授权委托人刘树宝进行询问调查。 调查认定的事实:哈尔滨市爱慈慧食品有限公司2025年10月26日生产了600盒柿柿如意(百香果味,糕点),规格型号:170g/盒,销售了600盒,经食品安全抽样检验,胭脂红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成本价格为1.55元/盒,销售价格为3.5元/盒,货值金额2100元,违法所得2100元。 哈尔滨市爱慈慧食品有限公司查找出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为:配料人手紧缺,安排新入职员工到配料工序协助老员工。新员工不了解配料流程,在配合老员工投料时,错将面和馅料混淆使用,致使该批次产品胭脂红超标。该公司已加强对产品生产环节管控,积极进行整改。 哈尔滨市爱慈慧食品有限公司已通过公告的方式对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采取了召回措施,在召回公告日期内未有召回产品。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检验报告》编号:GZJ25230000250331306及《送达回证》、异议申请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异议结果告知书,证明当事人2025年10月26日生产的柿柿如意(百香果味,糕点)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且已将检验结果告知当事人; 2.《责令改正通知书》(哈香市监责改{2026}2号)及送达回证,证明执法人员责令企业停止生产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3.《现场笔录》2份、现场检查照片两张,证明现场检查情况; 4.《询问笔录》,证明违法行为发生及调查过程; 5.《不合格情况说明》、《召回公告》、《召回记录》证明当事人采取了补救措施; 6.《整改报告》,证明该企业对不合格原因进行了排查并积极改正; 7.哈尔滨市爱慈慧食品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刘树保身份证复印件,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身份及受委托资格; 8.抽检批次柿柿如意(百香果味,糕点)生产投料记录、销售台账、成本核算表、产品检验报告单、检测报告、原料进货票据及原料供应商资质证明上述批次产品的生产及经营情况。 9、《哈尔滨市香坊区市场监督
1、没收违法所得2100.00元; 2、罚款人民币66000.00元; 罚没款合计人民币68100.00元,上缴国库。
66000.00元
-
2026-02-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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