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陟县众森家具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高超 | 注册资本:4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0823MA3XAD9D65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武陟县北郭乡东西岗村奋进街4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武市监处罚﹝2026﹞87号
经查,通过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当事人因“市场主体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原因,分别于2022年07月07日和2023年07月03日,两次被武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当事人陈述:因为自己不熟悉年报规定,忘记了年报之事,因此,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当事人已于2026年05月14日,分别补报了2021年度和2022年度报告。 经询问当事人,并查询全国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平台,近五年内,当事人因同一性质的违法行为被有权机关两次列入异常,现已及时改正这两次的违法行为,并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希望从轻处理。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在卷佐证: 证据一:当事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证明当事人的市场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证据二:经营者高超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高超的公民身份合法有效; 证据三: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打印件一份,证明当事人分别于2022年07月07日和2023年07月03日,两次被武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基本情况属实;及当事人在五年内因同一性质的违法行为被有权机关作出过处理决定的事实。 证据四:补报年度报告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打印件两份,证明当事人已于2026年05月 14日,分别补报了2021年度和2022年度报告的情况属实; 证据五:询问笔录、陈述材料各一份,证明当事人2021、2022年度因未在规定期限内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被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其原因的情况属实; 证据六:《武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地址确认书》一份,证明当事人同意接受电子送达。 以上证据和笔录均由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当事人签名或盖章确认,足以证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属实。 案件性质 当事人2021、2022年度因未在规定期限内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被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之规定,实属违章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现拟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拟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二千元整。
2000.00元
武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