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贵州湘立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阳永艳注册资本:4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20603MACNF34G6H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灯塔九龙城C8栋商业楼-2层A区21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万市监处罚[2024]8号
经查,当事人在申请公司设立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贵州湘立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章程》《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告知书》等申请材料中填写的主要住所(经营场所)信息为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谢桥街道南溪苑A栋4号3-2-4号房,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主要住所(经营场所)信息对应的场地证明材料,经我局执法人员到铜仁市万山区谢桥街道南溪苑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小区有A栋4号3-2-4号房的相关经营场所,当事人委托代理人供述上述《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贵州湘立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章程》《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告知书》中填写主要住所(经营场所)信息均为虚假地址信息,上述《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贵州湘立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章程》《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告知书》为虚假材料,当事人通过微信渠道委托个人代理申报营业执照,未查验被委托人资质,未履行材料真实性核查义务即签名提交申办营业执照,当事人存在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违法行为。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2023年8月1日,《铜仁市万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笔录》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办理公司设立登记的住所为虚假地址的事实; 2.2023年8月14日,《铜仁市万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编号:万山区市场监管局异列字[2023]1111号)原件1份,证明当事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我局依法纳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事实; 3.2024年1月15日,对当事人委托代理人钟英的《铜仁市万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笔录》原件1份,证明当事人在办理公司设立注册登记时填写虚假地址信息,提交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贵州湘立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章程》《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告知书》申请材料为虚假材料的事实; 4.2024年1月15日,当事人委托代理人钟英提交的微信截图2张,证明当事人通过微信委托个人申报营业执照和支付费用,未对提交材料材料履行真实性审查的事实; 5.当事人设立注册登记档案及电子营业执照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通过全程电子化方式申请设立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事实; 6.当事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7.相关文书的《送达回证》,证明我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相关文书的事实。 以上证据均由当事人签名认可,办案人员对其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逐一进行了审查认定,符合证据要求,予以采信。
罚款5.0万元#
50000.00元
铜仁市万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2-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