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兴业惠农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江湖 | 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504296692799046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泰宁县土地局集资楼B栋101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泰市监处罚〔2025〕24号
一、福建省泰宁县兴业惠农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设立于2007年12月26日经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局)登记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我局执法人员通过福建省智慧应用一体化平台查询当事人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基本情况,该平台显示当事人当前的企业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二、我局于2025年3月31日收到泰宁县社会保险中心出具的《关于福建省大金湖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六家企业社保缴费情况说明》显示“现有1位参保人员信息,没做减员,该企业从2014年3月至今,无社保缴纳记录”。
三、我局于2025年3月31日收到国家税务总局泰宁县税务局于2025年3月20日出具的《泰宁县税务局关于五类地方金融组织的纳税情况说明》显示福建省泰宁县兴业惠农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为“注销”状态。
四、国家税务总局泰宁税务局、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泰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于2024年11月7日在三明市泰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网址:http://www.fjtn.gov.cn/zwgk/gggs/202411/t20241108_2076322.htm)发布的《关于福建省大金湖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限期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的公告》及泰宁县拟列入“空壳”地方金融组织名单。该公告要求当事人自上述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名称、经营范围变更或注销登记,逾期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如有异议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逾期视为无异议。截至本案立案之日,当事人未按上述公告要求至我局办理相关业务,也未在公告可提出异议的时间内提出异议,视为当事人对公告内容无异议。
五、通过福建省智慧应用一体化平台查询,发现当事人于2024年12月17日因“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我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六、2025年4月1日在泰宁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工作人员王明礼的见证下,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后确认,当事人未在当事人登记注册地开展经营活动且在该地址未发现有当事人实际经营场所,执法人员通过登记的信息无法与当事人取得联系。
综合以上调查认定的事实,当事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且未依法办理歇业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但公司依法办理歇业的除外。”的规定。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一:福建省智慧应用一体化平台调阅打印的当事人《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基本情况表》1份,证明了当事人系2007年12月26日经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局)登记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以及截至案发时该企业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的事实情况;
证据二:福建省智慧应用一体化平台调阅打印的当事人年度报告记录1份证明了当事人历年年报的报送情况;
证据三:福建省智慧应用一体化平台调阅打印的当事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截图1张,证明了当事人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事实;
证据四:泰宁县社会保险中心出具的《关于福建省大金湖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六家企业社保缴费情况说明》1份,证明了当事人自2014年3月至案发当日未缴纳社保的事实;
证据五:国家税务总局泰宁县税务局出具的《泰宁县税务局关于五类地方金融组织的纳税情况说明》1份,证明了当事人纳税账户已注销的事实;
证据六:《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实地核查记录表》1份、实地核查照片2张,证明对当事人开展实地调查的情况。
证据七:国家税务总局泰宁税务局、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泰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于2024年11月7日在三明市泰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网址:http://www.fjtn.gov.cn/zwgk/gggs/202411/t20241108_2076322.htm)发布的《关于福建省大金湖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限期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的公告》截图1张及其附件1份,证明了国家税务总局泰宁税务局、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泰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已告知当事人限期办理名称、经营范围变更或注销登记,以及可提出异议的事实。
以上证据材料已经相关部门及相关人员盖章或签字确认。
吊销许可证件
0.00元
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23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12-17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3-07-1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2-07-1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18-07-1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