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家渠市芳草湖农场聚贤鑫鼎农机专业合作社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萍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3659004MA7899YW9G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五家渠芳草湖总场时代新城第2幢1单元7.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六师市监处罚〔2026〕77号
经查,该合作社成立日期为2019年03月06日,登记住所:新疆五家渠芳草湖总场时代新城第2幢1单元7.8号,法定代表人:刘萍。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该合作社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并公示2023年度、2024年度报告,分别于2025年3月19日和2025年10月17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025年7月8日,我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第六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限期补报年报、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公告》,2025年10月20日,我局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六师市监注责改[2025]159号),2025年10月21日通过第六师五家渠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2025年9月11日,本局发函至五家渠税务局要求核查当事人的经营信息,税务局回函称:五家渠市芳草湖农场聚贤鑫鼎农机专业合作社税务登记已于2023年04月28日注销。至2025年12月9日,该合作社仍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也未同我局联系说明情况并改正上述违法行为。2026年1月5日,我局执法人员在芳草湖农场振兴南路社区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对该合作社登记住所地开展现场检查,未在该合作社登记住所地发现其标志性招牌或标注,未见该合作社工作人员和法定代表人,未见该处有开展经营活动。
吊销营业执照。
0.00元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07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10-17
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的
五家渠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5-03-19
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的
五家渠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