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安鑫大药房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建红 | 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502MA39C156XL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站前西路熊家新村6栋1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余市监稽药处罚〔2023〕51号
新余安鑫大药房有限公司经营过期劣药“六味地黄胶囊、人参健脾丸、当归苦参丸、加味逍遥丸”,及抽检不合格劣药“速效止泻胶囊”。
本局认为,新余安鑫大药房有限公司经营劣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五项及第七项“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劣药:(五)超过有效期的药品;(七)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生产、批发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处罚。
80000.00元
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