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阳县旭平液化气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魏德贤 | 注册资本:26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1121MA3XHABX2G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舞阳县九街镇顿庄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豫(舞)城罚决字﹝2026﹞第1号
2024年10月31日,舞阳县旭平液化气有限公司配送人员包海民将需配送的瓶装液化石油气存放在舞阳县九街镇九街村6组樊金胜家院内,此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五款“燃气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的规定。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参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中关于《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五款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的(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
处人民币壹万圆(¥10000元)的罚款。
10000.00元
舞阳县城市管理局(舞阳县城市综合执法局)
2026-01-06
2
舞市监处罚{﹝2024﹞24042
销售不符合GB11174-2011液化石油气案
罚款20001元
20001.00元
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17
3
舞市监处罚〔2024〕24042号
舞阳县旭平液化气有限公销售不符合GB11174-2011液化石油气
1、责令停止销售不符合GB11174-2011液化石油气;
2、罚款21000元;
3、没收违法所得1500元。
21000.00元
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17
4
豫(舞)城罚决字﹝2023﹞第42号
2023年9月13日,当事人送到舞阳县解放路南段路东漯河市金穗化工有限公司已充装液化石油气气瓶27个,27个气瓶中共计1777公斤液化石油气,其中6个气瓶超期未检验,3个气瓶报废。
处人民币贰万壹仟圆(¥21000.00元)的罚款。
21000.00元
舞阳县城市管理局(舞阳县城市综合执法局)
2023-12-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