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井城厨艺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剑军 | 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10303MA68GMEB1J | 所属地区:四川省 |
| 企业地址: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沿滩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盐源路4号2栋附5-6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自沿市监处罚〔2026〕23号
经查明:当事人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具备合法食品生产经营资质,从事食品生产业务。当事人于2025年10月10日使用添加有脱氢乙酸钠(食品添加剂)的红油生产“冷吃豆干”产品。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10月15日组织对当事人生产上述“冷吃豆干”产品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经检验上述产品脱氢乙酸及其钠盐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对不合格原因开展调查,不合格原因为当事人出于不浪费的因素,于2025年10月10日将生产手撕兔产品剩余的红油用于生产涉案食品,该炒制手撕兔的红油中添加有脱氢乙酸钠,导致生产的“冷吃豆干”产品带入了该物质,造成了超范围使用了食品添加剂。经查证,涉案“冷吃豆干”产品共生产有100袋,除抽检使用12袋外,剩余88袋全部配送至自贡盐城食品店库房,售价为9元/袋,本案货值金额900元。\n案发后,当事人接到不合格报告后主动启动涉案产品召回程序,截至调查终结,共召回涉案产品88袋,召回产品已按规定处置。经核算,当事人实际销售涉案不合格产品共计12袋,实际获取营业收入108元。本案当事人获取违法所得108元。
1.罚款3000元;\n2.没收违法所得108元。
3000.00元
自贡市沿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