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汤尚武 | 注册资本:3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12000740029933R | 所属地区:四川省 |
| 企业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康乐北路9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7-26
(2021)川2002民初3999号
追偿权纠纷
资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四川恒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长春燃力热气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资阳市雁江区交通局,益丰鑫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
2
2021-04-19
(2021)川2002民初214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付**
陈**,资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阳市雁江支公司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
3
2021-03-31
(2021)川20民终275号
追偿权纠纷
四川恒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益鑫能丰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资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长春燃力热气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资阳市雁江区交通局
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1-03-31
(2021)川20民终275号
追偿权纠纷
四川恒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益鑫能丰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资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长春燃力热气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资阳市雁江区交通局
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20-10-28
(2019)川2002民初2364号
追偿权纠纷
资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长春燃力热气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资阳市雁江区交通局,益丰鑫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四川恒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
6
2019-09-29
(2018)川20民初128号
共有纠纷
四川省资阳市天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兴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资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8-19
2021-06-01
(2021)川20民终275号之一
追偿权纠纷
资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四川恒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0-10-14
2017-12-15
(2017)川2002民初2386号
侵权责任纠纷
资阳市迎接机械厂与资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资阳市雁江区交通运输局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523600.00元
民事案件
3
2020-10-14
2017-02-14
(2016)川2002民初2737号
侵权责任纠纷
资阳市迎接机械厂与资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资阳市雁江区交通运输局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20-09-04
2020-06-03
(2020)最高法民申1631号
其它类型纠纷
四川恒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资阳市迎接机械厂第三人撤销之诉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0-09-04
2020-06-03
(2020)最高法民申1631号
其它类型纠纷
四川恒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资阳市迎接机械厂第三人撤销之诉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19-12-18
2019-02-26
(2018)川2002执2451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资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四川志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2919539.07元
执行案件
7
2019-12-10
2019-09-29
(2019)川民终802号
四川恒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资阳市迎接机械厂、资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等适用特殊程序案件案由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19-09-03
2019-01-18
(2018)川20民撤2号
第三人撤销之诉
四川恒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资阳市迎接机械厂、资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第三人撤销之诉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9
2019-05-07
2019-01-24
(2019)川2002执异11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朱晓敏、张晓红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10
2019-04-08
2019-02-20
(2019)川20执复6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朱**、张晓红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资市监处〔2024〕51200024000032号
当事人清泉-资阳城区管线工程,共计1784.6米,报告编号:ZYDA20170033-GD,压力管道级别:GB1,设计压力2.5MPa,监督检验时间为2017年8月18日。依据《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TSD7004-2010)第三条:“按照定期检验方式和要求,GB1级管道依据设计压力(P,单位为MPa)划分为以下级别:(一)GB1-I级(2.5
罚款3.0000万元,责令改正
30000.00元
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