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天津市蓟州区美亿家副食自选商行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3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焘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20225MA0672CY0B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市蓟州区下营镇下营村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1-15
侵权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2
2022-09-22
(2022)津01民初712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山东金号家纺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市蓟州区美亿家副食自选商行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3
2022-06-29
(2022)津0101民初5278号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市蓟州区美亿家副食自选商行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12-11
2022-08-05
(2022)津0101民初5278号
著作权权属纠纷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蓟州区美亿家副食自选商行等著作权权属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蓟市监处罚〔2025〕3
经查,当事人自2024年8月23日购进今麦郎猪骨白汤面1箱(生产日期20240404),合计24袋,在超过保质期前销售15袋,2024年10月3日超过保质期后销售1袋,该今麦郎猪骨白汤面(生产日期20240404)销售价格为3元/袋。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今麦郎猪骨白汤面8袋;2、没收违法所得3元;3、罚款2000元。
2000.00元
天津市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1-10
2
津蓟市监处罚【2023】85号
现查明,2022年8月17日,当事人从张勇(另案处理)处购进5号南孚电池2盒(60粒/盒)、7号南孚电池2盒(60粒/盒)用于销售,当事人经营的上述5号南孚电池进价1.67元/粒,售价2元/粒售出76粒,7号南孚电池进价1.67元/粒售价2元/粒售出115粒。经商标权利人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鉴定,上述电池属侵犯其公司“南孚”、“聚能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当事人能够说明上述侵权电池的提供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的免责情形。本案当事人销售侵权电池经营额480元,违法所得66.66元。
1、没收侵权的5号南孚电池33粒、7号南孚电池5粒;2、没收违法所得66.66元(陆拾陆元陆角陆分)。
0.00元
天津市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4-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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