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互通高速公路服务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俊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304MADMR98DXE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瓯恒云邸2幢1105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温瓯市监处罚〔2026〕250号
经查明,当事人注册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相符,且未办理营业执照地址变更。另查明,当事人根据承接了沈海高速公路温州段轮胎车抢修服务项目,服务经营至今。在无收费依据的情况下,在开展高速公路清障救援中仍以“残渣清理”项目向部分事故车主收取费用,,共违规收费44起,共计多收价款即违法所得共计492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一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六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本局于2026年3月18日,向当事人送达了温瓯市监责退(2026)1号的《责令退款通知书》,截至案件调查终结,当事人已提供整改报告及退款相关凭证,共退款3950元,剩余1330元因无法联系到车主,无法退还。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理:没收违法所得1330元人民币,并处罚款7380元人民币;以上罚没款共计8710元人民币,上缴国家财政。
7380.00元
温州市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