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宏星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柴忠兴 | 注册资本:218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40400MA2NG4T04X | 所属地区:安徽省 |
| 企业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鑫海建材大市场6号楼605、606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5-08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安徽宏星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中铁军海建设工程(泰州)有限公司
太和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6-13
(2025)皖1222民初2303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安徽宏星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中铁军海建设工程泰州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太和县人民法院
2
2025-03-18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安徽宏星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中铁军海建设工程泰州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太和县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淮田消行罚决字﹝2025﹞第0012号
2024年12月27日,我大队对位于淮南市田家庵区鑫海建材大市场6号楼605、606室的安徽宏星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于2024年10月28日对未来精品酒店的维保过程中,经调阅监控,维保时间共计约16分钟且该场所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末端试水装置安装不符合要求,高度大于1.5米且未采用孔口出流方式排水,项目负责人及消防设施操作员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维护保养建筑消防设施
现决定给予安徽宏星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并没收违法所得壹仟柒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4000.00元
淮南市田家庵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5-02-18
2
淮八消行罚决字﹝2024﹞第0055号
2024年8月26日,我大队对位于八公山区土坝孜的西部老年公寓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场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备用电源故障,8月30日,我大队调取了维保单位最近一次的维保记录,即7月29日出具的7月份维保报告并对现场维保人员进行询问,发现安徽宏星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作为西部老年公寓的维保单位,在其出具的7月份维保报告里并未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备用电源进行检查,存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不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违法行为。
罚款五千元;没收违法所得七千元
5000.00元
淮南市八公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09-29
3
淮田消行罚决字﹝2024﹞第0056号
2024年7月23日,我大队对位于淮南市田家庵区鑫海建材大市场6号 楼605、606室的安徽宏星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谢涛同时在其他公司注册二级建造师,在两个以上社会组织执业
现决定给予安徽宏星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10000.00元
淮南市田家庵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09-15
4
淮潘消行罚决字﹝2024﹞第0033号
2024年6月21日,我大队对位于潘集区田集街道休闲广场人防负一层的淮南市财佳商贸有限公司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签订的消防设施维保合同中技术服务方安徽宏星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鑫海建材大市场6号楼605、606室;法定代表人:柴忠兴)未设立技术负责人、未明确项目负责人
司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
4000.00元
淮南市潘集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06-28
5
淮潘消行罚决字﹝2023﹞第0064号
2023年12月28日,我大队对位于潘集区田集街道新加坡花园小区北100 米的淮南市鑫顺足疗店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签订的消防设施维保合同中技术服务方安徽宏星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鑫海建材大市场6号楼605、606室;法定代表人:柴忠兴)出具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未盖单位公章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2000.00元
淮南市潘集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3-12-31
6
淮山消行罚决字﹝2023﹞第0079号
春雨梧桐小区的消防维保单位安徽宏星 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在消防技术合同中未明确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给予安徽宏星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2000.00元
淮南市山南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3-12-05
7
马雨消行罚决字﹝2023﹞第0130号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文件
给予安徽宏星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柒万肆仟玖佰元整,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7 月份维保费用人民币肆仟捌佰玖拾捌元整的行政处罚
74900.00元
马鞍山市雨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3-09-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