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大发花炮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谢强 | 注册资本:168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30281MA4Q3GUW0A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醴陵市李畋镇塘坊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11-28
(2022)湘0181民初10208号
加工合同纠纷
浏阳市家乐烟花制作有限公司
醴陵市大发花炮有限公司,黄**
浏阳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湘株醴﹞应急罚﹝2025﹞107号
1、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关于醴陵市人民政府督查室提示函的有关违规线索,现场回放企业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发现:6 月 21 日上午 9 时 24分 50 秒至 9 时 33 分,醴陵市大发花炮有限公司 89 号组装装药/包装工房(危险等级 1.1-2 级,限员 2 人),该工房为一栋两间,上述时间段左侧间与右侧间各有 1 人进行组装装药工序作业,期间另有 1 名员工在工房范围内进行半成品转运作业,造成超员作业现象。
作出人民币23000元(贰万叁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43003.00元
醴陵市应急管理局
2025-07-28
2
(湘株醴)应急罚﹝2024﹞208号
发现以下问题:1、110 号组装/装药工房(危险等级 1.1-2 级、限 2 人),2 人进行组装作业、1 名员工在工房前进行包装成箱作业,超员 1 人时长 6 分 10 秒。
作出人民币29900元(贰万玖仟玖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29900.00元
醴陵市应急管理局
2024-11-04
3
(湘株醴)应急罚﹝2024﹞131号
发现以下问题:1、风险预警系统视频监控回放:2024 年 7 月 13 日 17 时 39 分至2024 年 7 月 13 日 17 时 43 分发现 74 号包装车间(危险等级 1.3 级)一辆电瓶车进入工房内,停放在疏散通道上进行装载成品作业,同时左右两侧均有人正在进行包装作业,此时该电瓶车堵塞包装作业人员的疏散通道。
作出人民币19900元(壹万玖仟玖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19900.00元
醴陵市应急管理局
2024-07-29
4
(湘株醴)应急罚﹝2024﹞116号
发现以下问题:1、检查时发现,65 号封口中转工房:危险等级 1.3 级,限药量 400kg,工房内实际存放 8010 药饼,每饼含药量 90g,合计药量 720.9kg
作出人民币19900元(壹万玖仟玖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19900.00元
醴陵市应急管理局
2024-07-28
5
(湘株醴)应急罚﹝2024﹞22号
发现以下问题:1、180#成品库外有一筐散盆半成品,库内成品对码垛不规范,杂物多,存放有 20 余箱半成品(危险等级 1.3 级);2、167#包装工房内有电瓶车驶入,且在工房内倒车(危险等级 1.3 级);3、168#包装工房外涉嫌私搭联建晾晒棚(危险等级 1.3 级);4、169#存引洞堆放杂乱(危险等级 1.1-1 级);5、168#组盆串引工房模压件堵塞消防通道(危险等级 1.3 级);6、165#组装中转堆放杂物(危险等级 1.3级);7、154#、160#、164#组装装药工房超量,且使用笛音效果件,内筒药饼随意堆放在操作台下(危险等级 1.1-2 级);8、组装装药线存药洞堆放杂物,均未使用(危险等级 1.1-1 级);9、161#药饼中转超量存储(危险等级 1.1-2 级);10、157#黑火药中转工房内放有大量模具,限量 80 公斤,实际存放 120 公斤(危险等级 1.1-2 级);11、改变工艺流程,组装、包装均在组装装药工房内进行,造成超员(危险等级 1.3 级);12、155#存药洞药饼旁边堆放大量杂物(危险等级 1.1-1 级);13、存放有笛音、药物半成品(危险等级 1.1-2 级);14、137#药饼中转超量,烟雾内筒随意堆放在塑料盆里(危险等级 1.1-2 级);15、138#、139#、141#药饼中转超量(危险等级 1.1-2 级);16、涉嫌移动摄像头规避监管,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报警音箱未接线;17、148#存药洞上方放置一盆装药内筒(危险等级 1.1-1 级);18、149#亮珠中转工房内堆放随意(危险等级 1.1-1 级);19、103#化工原材料库氧化剂、还原剂混存(危险等级 1.3 级);20、115#药饼中转工房窗户无任何防护措施(危险等级 1.1-2 级);21、172#组盆中转工房门损坏,堵塞消防通道(危险等级 1.3 级)。
作出人民币50000元(伍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50000.00元
醴陵市应急管理局
2024-04-25
6
醴市监处罚字(2023)169号
2023年4月6日,本局执法人员收到市局转发的编号NO:ZB20220516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显示当事人生产的组合烟花产品不符合GB10631-2013、GB19593-2015标准,判定为不合格。2023年4月6日,本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上述《检验报告》,告知当事人对委托检验不服的,应于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检验机构申请复检。截止2023年4月21日,当事人未申请复检。2023年4月26日当事人陈述,上述产品已全部销售,货值金额7600元,获利1900元。当事人自认其生产出来的上述产品均未做账,本局执法人员在现场也未提取到相关的书面账目。
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上述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二、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1900元,并处罚款11500元,合计罚没款13400元,上缴国库。
11500.00元
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27
7
(湘株醴)应急罚﹝2023﹞26号
1、42 号黄泥库内存放成品爆竹;172 号组盆中转内存放已装发射硝的模压半成品;2、59 号插引中转内存放超规格红炮已插引引饼约 3000 饼;111 号药饼中转门外滞留 2 箱烟雾;174 号存药洞内存放药饼 12 饼,哨响 82 饼;3、17 号结鞭中转改为包装工房;78 号组盆串引与 76 号组盆串引之间工棚下从事包装作业且工棚下存放已组装模压半成品;70 号存引洞门前路基未完善,门板未安装就投入使用;47 号机械结鞭/包装左侧 1-5 间从事超规格红炮结鞭作业;167 号包装工房内停放 4 辆电瓶车堵塞安全通道,且员工在电瓶车上从事包装作业;40 号纸箱库内 6 人从事包装作业。
作出人民币30000元(叁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30000.00元
醴陵市应急管理局
2023-04-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