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重庆市静善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3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覃聪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19320493836T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南川区水江镇园区路38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3-31
(2025)渝0119民初1597号
民间借贷纠纷
张**
重庆隆富景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庆市静善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
2
2024-09-24
(2024)渝03民终1534号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重庆市静善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卢**
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3
2024-07-10
(2024)渝0119民初2037号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卢**
重庆市静善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南川市监处罚〔2025〕275号
当事人于2014年11月28日办理营业执照,2024年9月30日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在重庆市南川区水江镇园区路38号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生物质液体燃料生产工艺研发等经营活动。经查,2025年5月14日,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对当事人同日生产的醇基液体燃料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检,现场抽检4L,其中检样2L,备样2L,因样品由当事人自愿提供未支付购样费用。2025年6月15日,本局收到《检验报告》(报告编号:2025-51SH050294)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通知书》编号:〔2025〕21493。检验报告(报告编号:2025-51SH050294)显示当事人2025年5月14日生产的醇基液体燃料,经抽样检验,检测项目密度(20℃)(g/cm3)检测结果为0.86,大于技术指标≦0.85,不符合GB16663-1996标准(二级),依据《重庆市醇基液体燃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5年版)》,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2025年6月22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向组织上述抽检的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复检申请。2025年7月21日,本局收到了复检的《检验检验报告》(NO:SYJDCJE251375)。该报告显示当事人2025年5月14日生产的醇基液体燃料,经抽样检验,密度(20℃)(g/cm3)检测结果为0.92,大于技术指标≦0.85,不符合GB16663-1996标准(二级),依据《重庆市醇基液体燃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5年版)》,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查明,当事人于2025年5月14日生产销售的不合格醇基液体燃料数量为400L,因抽样检验的样品4L为自愿提供,未支付购样费用,实际销售数量为396L,销售单价为140元/50L,即销售单价为2.8元/L,销售金额为1108.8元(2.8*396=1108.8),货值金额为1120元(400*2.8=1120)。上述不合格产品已缴税金92.94元,396L醇基液体燃料(甲醇和自来水)购进成本为300.96元,违法所得为714.9元(1108.8-300.96-92.94=714.9)。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之规定,根据本法五十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生产、销售上述不合格产品,并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714.9元;2.处罚款2240元(1120*2=2240)。
2240.00元
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