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兰屯市福源丑小鸭化妆品商行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淑贤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50783MA0NUD234W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央北路2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扎市监综执处罚〔2025〕38号
经查,当事人扎兰屯市福源丑小鸭化妆品商行于2007年03月27日登记注册成立。该公司于2024年9月28日发布的广告,内容含有“【丑小鸭美妆速锁】10.1喜迎国庆,燃爆国庆节福利正在来袭、爆品秒杀进行中!!! 热烈庆祝伟大的祖国盛世华诞75周年,与国同庆,低价欢乐购。”字样。经执法人员调查和询问,当事人经理张秀新陈述:该广告为扎兰屯市福源丑小鸭化妆品商行的微信平台公众号(名称为丑小鸭化妆品名品连锁)制作并在其公众号发布的,是由该店店员设计并发布的,无设计费用。当事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发布发布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广告情况属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
(二)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
(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四)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
(五)妨碍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六)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泄露个人隐私;
(七)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八)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
(九)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十)妨碍环境、自然资源或者文化遗产保护;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3000.00元
扎兰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