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子湖区鲜惠食品销售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余泳来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0702MA4E3N6717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鄂州市梁子湖区梁子镇长岭市场内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鄂州市监处罚〔2026〕167号
本局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在工作岗位上使用无检定合格印、证或者超过检定周期以及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在教学示范中使用计量器具不受此限。”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该规定,构成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规定:“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和伪造数据,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应当给予当事人2000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计量器具。...[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经检定不合格的电子台秤1台;
2.处以罚款2000元,上缴国库。
2000.00元
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