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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福德万和药房有限公司万州四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段方程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1MADR5TUN0F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万州区百安坝街道安顺路71号,73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万州市监处罚〔2025〕898号
经查,当事人系在重庆市万州区百安坝街道安顺路71号,73号开展药品零售的药店,持有《营业执照》和《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渝DB00100275)。 2025年以来,当事人从重庆市吉和药品有限公司购进下列药品,并在验收合格之后,连同外包装一起放入经营场所斗柜中销售: 1、党参段:购进时间2025年3月21日,品名党参段,进价0.34元/g,生产厂家重庆康迪药业有限公司,批号250101,有效期至2030-01-21。斗柜标签名“党参”,售价0.4元/g。 2、竹叶柴胡:购进时间2025年3月21日,品名竹叶柴胡,进价0.0425元/g,生产厂家重庆康迪药业有限公司,批号240801,有效期至2029-08-01。斗柜标签名“竹叶柴胡”,售价0.05元/g。 3、红花:购进时间2025年1月20日,品名红花,进价0.425元/g,生产厂家重庆康迪药业有限公司,批号241101,有效期至2029-11-13。斗柜标签名“红花”,售价0.5元/g。 双花(金银花):购进时间2025年4月2日,品名金银花,进价0.17675元/g,生产厂家重庆康迪药业有限公司,批号250101,有效期至2030-01-02。斗柜标签名“金银花”,售价0.6元/g。 4、姜半夏:购进时间2025年3月5日,品名姜半夏,进价0.06262元/g,生产厂家重庆国承堂制药有限公司(原重庆芝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批号250104,有效期至2030-01-26。斗柜标签名“姜半夏”,售价0.5元/g。 2025年4月9日,举报人自行提供处方到当事人处购药,当事人执业药师不在场,处方未审核,其他店员调配并售出中药3副。处方共计13味药品,其中当事人提供的4味药品与举报人要求购买的不一致: 1、处方所列为明党参,实销为党参段,售出30g(10g/副),销售金额12元(0.4×30)。当事人未购进过明党参; 2、处方所列为北柴胡,实销为竹叶柴胡,售出54g(18g/副),销售金额2.7元(0.05×54)。此前当事人未购进过北柴胡; 3、处方所列为双花(金银花),实销为红花,售出45g(15g/副),销售金额22.5元(0.5×45)。案发时金银花和红花同时在售; 4、处方所列为法半夏,实销为姜半夏,售出36g(12g/副),销售金额18元(0.5×36)。当事人未购进过法半夏。 当事人按照实际销售的药品售价收取费用。其开具小票药品“品名 生产企业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实价 折扣 金额”一栏标注为“0中药:1副”,未标明每味药品的具体信息。当事人销售上述药品未告知店内没有处方所列部分药品,也没有告知所提供药品的真实属性。其中第1-3味药品系举报人举报发现,第4味药品为调查中当事人主动供述。举报人未服用购买药品。 综上,当事人提供药品与举报人要求购买的不一致且未告知所提供药品的真实属性,涉案药品货值金额为55.2元(12+2.7+22.5+18)。因当事人已将全部药品价款退还举报人,故无违法所得。
1、警告;2、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
2000.00元
重庆市万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14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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