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璟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魁春梅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0100MA77RUHM3A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铁北四路889号爱地新锐中心1#办公楼1907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9-16
(2025)新0106民初4764号
服务合同纠纷
郝*
乌鲁木齐市恒祥星梦旅游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璟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2
2025-06-30
(2024)沪0105民初24076号
旅游合同纠纷
黄**
上海携程智慧旅游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新疆璟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3
2025-06-24
(2024)沪0105民初24076号
旅游合同纠纷
黄**
上海携程智慧旅游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新疆璟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4
2025-04-23
(2025)新0106民初2151号
合伙合同纠纷
新疆璟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江西小慧猫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5
2025-03-25
(2024)沪0105民初22043号
旅游合同纠纷
黄**
上海携程智慧旅游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新疆璟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6
2025-03-18
(2024)沪0105民初22043号
旅游合同纠纷
黄**
上海携程智慧旅游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新疆璟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7
2025-02-26
(2025)新0104民初303号
侵权责任纠纷
金荣寿(厦门)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璟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8
2025-02-11
(2025)新0104民初87号
侵权责任纠纷
辽宁坤镕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新疆璟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9
2024-12-19
(2024)沪0105民初22043号
旅游合同纠纷
黄**
上海携程智慧旅游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新疆璟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10
2024-09-05
(2024)沪0105民初22043号
旅游合同纠纷
黄**
上海携程智慧旅游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新疆璟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8-21
(2025)新0106民初2151号
合同纠纷
新疆璟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江西小慧猫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2
2025-03-06
(2025)新0106民初2151号
合伙合同纠纷
新疆璟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江西小慧猫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3-01
2022-02-23
(2021)新01民终6041号
委托合同纠纷
贵州海外国际旅游有限公司中华北路第五门市部、新疆璟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1-11-01
2021-08-13
(2021)新01民辖终146号
委托合同纠纷
贵州海外国际旅游有限公司中华北路第五门市部与新疆璟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管辖民事裁定书
管辖案件
3
2021-06-15
2021-03-09
(2021)新0103民初2201号
服务合同纠纷
新疆璟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与新疆刀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1270.94元
民事案件
4
2021-04-29
2021-04-20
(2021)新0106执恢226号
委托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新疆璟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与新疆西风古道旅行社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845350.00元
执行案件
5
2020-09-14
2020-03-31
(2020)新0106执102号之一
不当得利纠纷
新疆璟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与新疆西风古道旅行社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19-11-29
2019-11-08
(2019)新01民终3332号
委托合同纠纷
新疆西风古道旅行社有限公司、新疆璟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7
2019-08-27
2019-07-11
(2019)新0106民初492号
委托合同纠纷
新疆璟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与新疆西风古道旅行社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822726.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乌)文综罚字(2025)F-144号
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1.罚款:贰万元整(20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壹万柒仟叁佰捌拾陆元叁角柒分(17386.37元)
20000.00元
乌鲁木齐市文化和旅游局(乌鲁木齐市文物局)
2026-02-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