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武汉市江夏区大柔综合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宝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20115MA4ELN9K5G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古驿道77号附1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夏市监处罚〔2026〕109号
经查,当事人承认向投诉人销售过被述白酒,但否认销售的白酒与被投诉白酒是同一产品,且投诉人无法提供有效证据予以证明,故无法确定投诉人所购白酒为该店销售。 另查,在店内发现的2瓶陈酿12年42%vol白云边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当事人未能提供其购进票据,无法开展对供货商的核查和涉案产品的溯源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项规定:“计算商标法第六十条规定的违法经营额,可以考虑下列因素:(一)侵权商品的销售价格”,认定违法经营额。当事人店内的该2瓶陈酿12年42%vol白云边酒未标价,本局执法人员走访询问了三家同类型经营户关于该款白酒的销售价格,分别为89元/瓶、85元/瓶、85元/瓶,取平均价格86.3元/瓶。综上,认定本案涉案货值金额为86.3*2=172.6元,无违法所得。 经查询,“白云边”三字以及品牌logo是湖北白云边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取得的注册商标,编号:5576721,核定使用商品为第33类:酒(饮料);酒精饮料(啤酒除外)(截止),注册日期:2009年6月28日,续展注册有效期至2029年6月27日,该公司享有该注册商标的专用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云边”白酒(42%vol,500ml,生产日期20240108,生产批次202426)1瓶;2.罚款1035.6元。
1035.60元
武汉市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26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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