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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州侨联能源有限公司库尔勒七十八号小区加油加气站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何文兴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652801313312443R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巴州库尔勒市78号小区218国道692公里处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巴税稽罚(2024)53号
(一)增值税方面 经检查组调取你单位提供的日销售成品油台账及台账汇总表,情况说明、收入总账、明细表、记账凭证、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相关人员询问笔录、银行流水等证据资料。查明你单位2021至2023年3月期间通过个体户库尔勒西普朗维汽车服务部收款码收取营业款,隐匿销售收入3,559,724.18元,其中2021年89,469.16元,2022年1,293,784.40元,2023年2,176,470.62元,也未进行相应的纳税申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1号)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第二条:“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第五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按照销售额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第六条第一款:“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 )“为完善增值税制度,现将调整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通知如下:一、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六、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税率、扣除率、出口退税率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增值税实质性减税,现将2019年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九、本公告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0号)第三十八条“条例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的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
该单位通过个体户收款码收取营业款,隐匿销售收入未进行纳税申报造成少缴税款的行为,符合偷税的界定;同时,该单位有意隐匿收入的行为导致计税依据不真实、不准确,其结果虽未产生实际的不缴或者少缴企业所得税的事实,但是却影响了申报的真实性,造成了逃避纳税义务的结果。
257578.84元
国家税务总局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税务局稽查局
2024-11-20
2
巴税稽稽罚(2024)53号
(一)增值税方面 经检查组调取你单位提供的日销售成品油台账及台账汇总表,情况说明、收入总账、明细表、记账凭证、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相关人员询问笔录、银行流水等证据资料。查明你单位2021至2023年3月期间通过个体户库尔勒西普朗维汽车服务部收款码收取营业款,隐匿销售收入3,559,724.18元,其中2021年89,469.16元,2022年1,293,784.40元,2023年2,176,470.62元,也未进行相应的纳税申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1号)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第二条:“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第五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按照销售额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第六条第一款:“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 )“为完善增值税制度,现将调整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通知如下:一、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六、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税率、扣除率、出口退税率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增值税实质性减税,现将2019年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九、本公告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0号)第三十八条“条例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的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
该单位通过个体户收款码收取营业款,隐匿销售收入未进行纳税申报造成少缴税款的行为,符合偷税的界定;同时,该单位有意隐匿收入的行为导致计税依据不真实、不准确,其结果虽未产生实际的不缴或者少缴企业所得税的事实,但是却影响了申报的真实性,造成了逃避纳税义务的结果。
257578.84元
国家税务总局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税务局
2024-11-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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