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北管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舜豪 | 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205817658990461 | 所属地区:江苏省 |
| 企业地址:常熟市古里镇小康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19-04-15
(2019)苏0591民初1755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常熟市中贯特种涂料销售有限公司,江苏中北管业有限公司,江苏中贯置业有限公司,张**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2
2019-04-15
(2019)苏0591民初175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常熟市鑫中商贸有限公司,江苏中北管业有限公司,江苏中贯置业有限公司,江苏中汇机电消防工程有限公司,顾**,张**,孔**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0-21
2021-06-18
(2021)苏0581执3033号之二
借款合同纠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常熟市中贯特种涂料销售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1-10-21
2021-06-16
(2021)苏0581执3035号
借款合同纠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常熟市鑫中商贸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1-05-06
2021-03-31
(2021)苏0591执2073号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与常熟市中贯特种涂料销售有限公司、江苏中北管业有限公司、江苏中贯置业有限公司、张**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8455508.73元
执行案件
4
2021-05-06
2021-03-31
(2021)苏0591执2072号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与常熟市鑫中商贸有限公司、江苏中北管业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5709038.18元
执行案件
5
2020-03-17
2020-02-11
(2019)苏0581执4015号
借款合同纠纷
上海佳杳企业管理咨询中心与江苏中汇机电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江苏中北管业有限公司、江苏中贯置业有限公司、张**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20-03-17
2020-02-11
(2019)苏0581执401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上海佳杳企业管理咨询中心与江苏中汇机电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江苏中北管业有限公司、江苏中贯置业有限公司、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20-02-24
2020-02-13
(2019)苏0581执4013号之二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与江苏中汇机电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江苏中北管业有限公司、江苏中贯置业有限公司、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19-04-30
2018-09-10
(2018)苏0581民初8299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与江苏中汇机电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8594772.54元
民事案件
9
2019-03-18
2018-12-14
(2018)苏05民终999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江苏中汇机电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张建中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10
2019-03-18
2018-12-12
(2018)苏05民终10633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江苏中北管业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江苏中汇机电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苏熟消行罚决字﹝2024﹞第0083号
未按规定张贴应急疏散路线图逾期未改
2024年3月4日,常熟市公安局东南派出所民警在检查中发现江苏中 北管业有限公司出租的位于常熟市古里镇小康村的出租房所有居室未按规定张贴应急疏散路线图,责令于2024年3月7日前改正。2024年3月8日复查,发现该隐患仍未改正,该行为违反了《苏州市出租房屋居住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第三款的规定,以上事实有《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编号:[2024]第 0001号、0002号),《责令改正通知书》(编号:[2024]第0001号)、对王鸣珠和徐洁的询问笔录以及现场照片
1000.00元
常熟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4-03-22
2
苏熟消行罚决字﹝2024﹞第0082号
未按规定配置灭火器逾期未改
2024 年3月4日,常熟市公安局东南派出所民警在检查中发现江苏 中北管业有限公司出租的位于常熟市古里镇小康村的出租房未按规定配置灭火器,责令于2024年3月7日前改正。2024年3月8日复查,发现该隐患仍未改正,该行为违反了《苏州市出租房屋居住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1000.00元
常熟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4-03-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