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利生集团汶上面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高凤设 | 注册资本:4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708307834852939 | 所属地区:山东省 |
| 企业地址:汶上县南站工业区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10-24
(2023)鲁0830民初427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山东利生集团汶上面业有限公司
山东犇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汶上县人民法院
2
2022-07-15
定作合同纠纷
济宁市利安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利生集团汶上面业有限公司
汶上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5-08-21
返还财产
山东利生集团汶上面业有限公司
山东联迪漆业有限公司,济宁鸿业化工有限公司
破产文书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11-22
2016-05-11
(2016)鲁0830民申1号
王**、高**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19-08-07
2019-07-04
(2019)鲁0891执98号
保证合同纠纷
山东利生集团汶上面业有限公司、戴**保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19-08-07
2019-07-04
(2019)鲁0891执97号
保证合同纠纷
山东利生集团汶上面业有限公司、戴**保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19-08-07
2019-07-04
(2019)鲁0891执95号
保证合同纠纷
山东利生集团汶上面业有限公司、戴**保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18-09-19
2018-05-11
(2018)鲁0891民初1041号
保证合同纠纷
山东利生集团汶上面业有限公司与戴**、陈**保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192710.56元
民事案件
6
2018-09-19
2018-05-11
(2018)鲁0891民初1040号
保证合同纠纷
山东利生集团汶上面业有限公司与戴**、陈**保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63476000.00元
民事案件
7
2017-12-01
2017-11-23
(2017)鲁0891民初3211号
保证合同纠纷
山东利生集团汶上面业有限公司、戴**保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0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370830202400496
2024年07月15日 09时40分,鲁H77H88(黄色)载货行驶至汶上县次邱东温口X053(双向)K19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经治超动态称重检测设备检测该车涉嫌超限运输,电子情报板告知车辆驾驶人涉嫌超限运输应主动到汶上县超限检测站消除违法状态、接受调查处理,但驾驶员未当场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处理。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 六轴车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该车车货总质量限重49.00吨 ,实际车货总质量51.55吨,超限2.55 吨,超限5.2%。汶上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韩树龙****、于洪奎****对鲁H77H88(黄色)鲁HJ8C1挂(黄色)进行调查,车属山东利生集团汶上面业有限公司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超限2.55吨。以上事实有非现场检测单、询问笔录等证据证实。在作出本行政处罚决定前,本机关于2024-07-18向山东利生集团汶上面业有限公司送达了违法行为通知书,告知了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和依法享有的权利。山东利生集团汶上面业有限公司受委托人夏秀龙明确放弃了陈述、申辩的权利,请求现在就作出处罚决定。
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汶上县交通运输局
2024-07-18
2
J370881202400171
2024年07月08日 09时14分,车牌号为鲁H21Q52(黄色)的车辆行驶至G104线K588+334M西侧(曲阜方向)处的G104(双向)K588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设备显示该车为重型半挂牵引车,显示车货总质量53.724吨,该类型车货总质量限重49.000吨,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4.724吨,超限率9.64%,通过路侧电子显示屏告知车辆驾驶人该车辆超限运输,并提示驾驶人到指定地点消除违法状态并接受调查处理。执法人员孔德利、倪春林对前来处理鲁H21Q52(黄色)超限运输行为的洪涛进行了询问调查,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申请回避权利,洪涛对超限数据无异议。通过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另存)、车辆相关证件复印件等证据认定山东利生集团汶上面业有限公司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本机关向洪涛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和依法享有的权利。洪涛放弃了陈述、申辩的权利,请求现在就作出处罚决定。
罚款贰仟元整
2000.00元
曲阜市交通运输局
2024-07-08
3
370830202301554
2023年12月22日 15时10分汶上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刘延杰****、于洪奎****对在2023年12月22日14时55分康南公路治超点非现场执法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检测的鲁H77H88(黄色)、鲁HJ8C1挂(黄色)在公路上涉嫌擅自超限运输现象的违法行为调查:该车为 轴货车,根据相关标准规定,车货总质量不超过49.000吨,该车总质量52.800吨,超限3.800吨,路侧电子情报板告知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车辆应主动到汶上县超限检测站消除违法状态,但驾驶员未当场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处理。经非现场检测单、询问笔录等调查证据认定: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在作出本行政处罚决定前,本机关于2023-12-22 向山东利生集团汶上面业有限公司送达了违法行为通知书,告知了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和依法享有的权利。山东利生集团汶上面业有限公司受委托人夏秀龙明确放弃了陈述、申辩的权利,请求现在就作出处罚决定。
罚款壹仟伍佰元整
1500.00元
汶上县交通运输局
2023-12-22
4
370830202300245
2023年04月19日 10时15分汶上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杨奉伟、颜建军对在2023年03月19 日13 时37分汶上县次邱治超点非现场执法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检测的鲁H98C50(黄色)有在公路上涉嫌擅自超限运输现象的违法行为调查确认,该车为6轴货车,根据相关标准规定,车货总质量不超过49吨,该车总质量51.5吨,超限2.5吨,自动报警提示该车涉嫌超限运输,并通过路侧电子情报板告知车辆驾驶人到就近卸货场卸载并到汶上县超限超载检测站接受处理。经执法人员调查取证认定:山东利生集团汶上面业有限公司的车辆鲁H98C50(黄色)、鲁HAH77挂(黄色),超限2.5吨,涉嫌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以上事实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电子证据、询问笔录等证据证实。当事人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并自愿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汶上县交通运输局
2023-04-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