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晏县恒达钣金喷漆修理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石延军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32223MABWPGXL8R | 所属地区:青海省 |
| 企业地址:青海省海北州海晏县西海大街5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北海晏市监罚字〔2024〕4号
违反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管理规定
依据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议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做出:1.没收违法所得:165元。 2.罚款495元。 3.共计罚没款:660元。
495.00元
海晏县市场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24-04-23
2
晏市监罚202404号
2024年3月7日,我局收到州局移交的省级监督抽查报告,其中海晏县恒达钣金喷漆修理厂的合成制动液平衡回流沸点(ERBP)项目不符合抽查标准,依据《青海省2023年机动车辆制动液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不合格。3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前往该店对当事人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中告知了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和如实回答询问,提供证据,不得阻扰的义务。经查,该店销售的合成制动液是2023年4月份购进的,购进时有发票,购进了3桶,抽样数量为2桶,单价为55元1桶,生产日期为2021年2月25日,案值为165元。当事人对查处的违法事实进行了复查和确认,并在询问笔录中对涉嫌销售抽检不合格合成制动液一事作了陈述。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2024年3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经营现场检查时制作的《现场检查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场所摆放并涉嫌销售抽检不合格合成制动液的事实;2.2024年3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询问时制作的《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涉嫌销售抽检不合格合成制动液的进货来源、数量等的事实;3.2024年3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提取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证明证明当事人具有经营资格的事实;4.2024年3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提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证明其主体身份及具有承担法律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事实;5.2024年3月7日我局收到的西安国联质量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海晏县恒达钣金喷漆修理厂的检验报告(NO:AOO230707807)一份,证明其当事人所售合成制动液抽检不合格的事实;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构成合成制动液平衡回流沸点(ERBP)项目不符合抽检要求违法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165元。(壹佰陆拾伍元整)。2。处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计495元(肆佰玖拾伍元整)。3。共计罚没款660元(陆佰陆拾元整)。
495.00元
海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