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东缅酿造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马仲琼 | 注册资本:115.68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0113757160233F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铜都街道办事处白云社区居民委员会凯通路南段29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昆东处罚﹝2026﹞23号
经查,投诉人所投诉的陈世轩牌“糯米白醋”酸度调味液,净含量:800ML,系昆明市东缅酿造有限公司生产,品名:白醋酸汁,配料:水、酿造食醋(水、大米)、食用盐、白沙糖、食品添加剂(谷氨酸钠、苯甲酸钠、香辛料),生产日期:2025.2.18,保质期:18个月,该“糯米白醋”标签配料中没有“糯米”字样。因该批“糯米白醋”是昆明的客户订购的,所以全部销售给了昆明的客户。当事人共生产了50件,销售价格是23元/件。当事人提供了该批“糯米白醋”检验检测报告,销售单据,商标授权书。当事人还提供了购买糯米的单据、付款记录、供货商资质、进货查验登记记录和食醋生产工艺控制记录。虽然当事人提供的食醋生产工艺控制记录表配料原料中有糯米,但无法判定所购买的糯米是用于生产投诉人投诉的“糯米白醋”。所以当事人生产经营的该批“糯米白醋”属虚假标注食品标签的行为。该批“糯米白醋”货值金额1150元,违法所得1150元。 当事人已对该“糯米白醋”的标签进行了更换,更换后的标签为:陈世轩牌“白醋酸汁”酸度调味液,净含量:800ML,品名:调味酸汁,配料:水、酿造食醋(水、大米)、食用盐、白沙糖、食品添加剂(谷氨酸钠、苯甲酸钠) 、香辛料。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我局决定责令当事人对上述违法行为予以改正,并作如下处罚: 一、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150元(壹仟壹佰伍拾元整); 二、对当事人生产经营虚假标注食品标签的食品的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元(伍仟元整); 以上两项罚没金额合计:人民币6150元(陆仟壹佰伍拾元整),上缴国库。
5000.00元
东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