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佰龙新材料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全军 | 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0303MADWE2PB0K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金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济南路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金建罚﹝2026﹞2号
金昌佰龙新材料有限公司在综合利用七水硫酸亚铁资源项目开工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对金昌佰龙新材料有限公司处以25万元罚款。
250000.00元
金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03-18
2
金环罚﹝2025﹞6号
金昌市生态环境局于2025年6月5日对金昌佰龙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公司实施了以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2025年5月26日,金昌佰龙新材料有限公司综合利用七水硫酸亚铁资源项目一水硫酸亚铁干燥生产线及配套循环冷却水系统正在生产,硫酸亚铁烘干窑及天然气燃烧器正在运行,七水硫酸亚铁烘干工序尾气和烘干窑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气筒(编号DA001)有烟气外排,金昌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甘肃领越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公司七水硫酸亚铁烘干工序尾气和烘干窑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气筒(编号DA001)废气进行检测,检测报告(领越环检字(202505)第131号)显示,该公司编号DA001排气筒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分别为11MG/M3、17MG/M3。经调查,该公司于2025年5月24日投料进行生产设备和污染防治设施调试,调试过程中有废气、废水等污染物排放,5月26日停止投料并停运生产设备且停止排放污染物。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该公司为排污许可发证管理单位,但该公司在未取得生态环境部门核发的排污许可证的情况下,一水硫酸亚铁干燥生产线即投料生产且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七水硫酸亚铁渗滤液等污染物。
处罚款人民币2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
200000.00元
金昌市生态环境局
2025-09-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