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中心肛肠医院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栗喜忠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0500308601080R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建设路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19-05-13
(2019)黑0502民初43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王*,王**
双鸭山中心肛肠医院,双鸭山双矿医院
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
2
2019-05-13
(2019)黑0502民初43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王*
双鸭山中心肛肠医院
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12-30
2019-05-30
(2019)黑0502民初43号
医疗损害纠纷
原告王*与被告双鸭山中心肛肠医院医疗损害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19-05-28
2017-05-08
(2017)黑0502民初422号
原告李**与被告栗**、肛肠医院房屋租赁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18050.00元
民事案件
3
2018-12-17
2018-10-29
(2018)黑05民终715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双鸭山中心肛肠医院、王*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18-12-17
2018-08-10
(2018)黑0502民初809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王*与双鸭山中心肛肠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50398.11元
民事案件
5
2018-04-28
2018-02-06
(2018)黑05民终27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双鸭山中心肛肠医院、王**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6
2018-03-30
2018-03-15
(2017)黑0502执858号之三
租赁合同纠纷
李**、栗**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17-11-14
2017-11-06
(2017)黑0502民初1205号
王**诉双鸭山中心肛肠医院一审判决书
5416.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双医保处字﹝2026﹞第1号
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罚款
30896.18元
双鸭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6-03-10
2
双尖城管立审字﹝2025﹞第026号
擅自占用城市道路
罚款1100元
1100.00元
尖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11-13
3
双尖城管立审字〔2025〕第027号
擅自占用城市道路
罚款1100元
1100.00元
尖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11-13
4
双市监处字﹝2023﹞121号
双鸭山中心肛肠医院主要从事专科医院诊疗服务等;住所:双鸭山市尖山区建设路,双鸭山中心肛肠医院外墙,悬挂4块牌匾广告内容为:“1.专治:痔疮、肛瘘、肛裂、肛周脓肿、脱肛。2.治:痔疮。3.治:胃病.4.治:便秘。”字样。:2023年8月9日,当事人将医院外墙,悬挂4块牌匾内容整改完毕。广告费用1500.00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现场笔录1份,证明对当事人现场检查情况的事实; 2.询问笔录2份,证明当事人实施违法广告具体经过和事实; 3.营业执照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 ; 4.身份证照片1份,证明法人和委托人身份; 5.广告费发票照片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户外广告牌发布广告; 6.当事人在户外广告牌相片1份,证明当事人发布信息的情况; 以上证据均有提供人签名确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十四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十四)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未经审查发布广告的。”规定,责令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决定罚款3000.00元。
3000.00元
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