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河池运达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罗城汽车总站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覃燕军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12259009306259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罗城县东门镇解放路108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19-04-30
(2019)桂1225民初337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陈**
广西河池运达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河池运达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罗城汽车总站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
2019-04-24
(2019)桂1225民初337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陈**
广西河池运达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罗城汽车总站,广西河池运达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1-01
2020-08-25
(2020)粤0823执异5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执行
广西河池运达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罗城汽车总站、王秋文、遂溪县海通物流有限公司等其他案由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19-11-06
2019-05-07
(2019)桂1225民初337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陈**与广西河池运达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河池运达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罗城汽车总站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6-11-03
2016-11-03
(2016)粤2072民初836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莫**与韦**、广西河池运达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罗城汽车总站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16-04-19
2016-04-19
(2016)湘0529民初9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陈**诉被告广西河池运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罗城汽车总站、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池中心支公司及刘**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6-03-18
2016-03-18
(2015)湛遂法民二初字第420号
追偿权纠纷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池中心支公司与遂溪县海通物流有限公司、吴**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15-11-11
2015-11-11
(2015)宜民初字第176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黄**与吴**、杜**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15-11-11
2015-11-11
(2015)宜民初字第176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黄**与吴**、杜**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15-11-11
2015-11-11
(2015)宜民初字第176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黄**与吴**、杜**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13-11-18
2013-11-18
(2013)罗民初字第100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原告银**、银**诉刘**、河池运达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罗城汽车总站、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池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
63871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粤东交罚﹝2026﹞03028号
我单位通过视频监控抓拍发现桂M13022大型普通客车于2026年03月31日12时17分停靠在东莞市南城街道康华医院正门路段存在违规经营情况。2026年04月14日,我单位向广西河池运达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罗城汽车总站发出《协助调查通知书》。2026年04月22日09时30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在东莞市南城交通运输分局1楼会议室对该公司被委托人肖航进行调查取证。经调查,桂M13022大型普通客车当时停靠在该路段上了1名乘客,车上共有8名乘客,目的地是深圳市龙岗区,车费为每人200元,未落实安检。该车车主是广西河池运达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罗城汽车总站,该车已取得道路运输证,持有省际班车线路标志牌,起讫地为罗城仫佬族自治县至龙岗区,无中途停靠地客运站点。广西河池运达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罗城汽车总站有使用桂M13022大型普通客车不按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的违法行为。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营业执照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复印件、道路运输证复印件、线路牌复印件、视频资料等证据为证。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道路运政 2021年版)》,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一年内第三次被查处及以上,违法行为情节较重。《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后,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2000.00元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5-27
2
深交罚决第﹝2026﹞ZD02978号
2026年02月10日10时00分,广西河池运达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罗城汽车总站使用桂MA8710大型普通客车运载乘客经过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竹村地铁站C口,经查,该车为客运班车,处于运营状态。线路牌显示该车经营的线路为深圳龙岗到罗城,在深圳批准的停靠站点为无。车上乘客表示在龙华区竹村地铁站、龙岗区机荷高速入口等路边上车,经核实,未在汽车站或者配客站点上车。后续我单位向广西河池运达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罗城汽车总站邮寄协助调查函,该公司于2026年4月6日签收后,一直未前来我单位配合调查。 通过调查取证,广西河池运达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罗城汽车总站实施了客运班车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的违法行为。(情节:一年内第一次被查处)
处1000元罚款
1000.00元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6-05-19
3
深交罚决第﹝2026﹞ZD02116号
2026年02月04日12时27分,执法人员在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京港澳高速新桥入口春运执勤点对桂MA8710大型普通客车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车装载29名乘客,由深圳前往广西罗城,该车在宝安区、龙岗区路边停靠,有4名乘客上车,未经过安检,未落实实名制,司机出示的深圳市客运班车进站登记表显示深圳市龙岗长途汽车客运站、罗城汽车站、公明招呼站、深圳市龙华汽车客运站、深圳沙井中心汽车客运站为该趟运输的登记站点,上述上客地点非批准的停靠站点。2026年3月10日,广西河池运达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罗城汽车总站被委托人配合调查,其对执法人员所述现场情况认可,表示该趟运输是其公司安排的。 广西河池运达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罗城汽车总站实施了客运班车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的违法行为。经核,上述行为一年内第一次被查处。
处1000元罚款
1000.00元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6-04-13
4
桂柳交综(南)罚﹝2025﹞448号
当事人广西河池运达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罗城汽车总站(桂M12360)在城站路龙屯桥头路段地点实施了客运班车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广西河池运达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罗城汽车总站在城站路龙屯桥头路段地点实施了客运班车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的违法行为。以上事实的证据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道路运输证复印件,从业资格证复印件,现场照片,执法检查视频予以佐证。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我单位对当事人依法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1000.00元
柳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10
5
桂柳交综(南)罚﹝2025﹞440号
当事人广西河池运达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罗城汽车总站(桂MC6669)在柳州市柳南区城站路龙屯立交桥头地点实施了客运班车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广西河池运达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罗城汽车总站在柳州市柳南区城站路龙屯立交桥头地点实施了客运班车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的违法行为。以上事实的证据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道路运输证复印件,从业资格证复印件,现场照片,执法检查视频予以佐证。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我单位对当事人依法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1000.00元
柳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2-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