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广州市天河区鑫炫汽车用品商行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彭会妮注册资本:3.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401115659883006所属地区:广东省
企业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柯木塱南路9号3层323房A1413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穗天市监处罚〔2024〕1330号
经查明,当事人注册地址为集群办公场所,未在注册地址现场办公,注册地址未发现有涉案产品上汽大众全合成润滑油。当事人在天猫平台开设的“鑫炫车品专营店”销售涉案产品上汽大众全合成润滑油。当事人自述于2024年8月11日从“闲鱼网”不知名个人处购进涉案的上汽大众全合成润滑油(规格型号:4L/瓶/SN 5W-30)24瓶,购进单价为***元/瓶,当事人无法提供供货商和厂家的证照资料。截止到2024年10月1日,当事人共销售12瓶上述型号的上汽大众全合成润滑油。销售价格为138元/瓶-168元/瓶不等,其中以138元/瓶的单价销售了7瓶,以158元/瓶的单价销售了3瓶,以168元/瓶的单价销售了2瓶。 2024年8月19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广州能源检测研究院抽样检验,对当事人销售的规格型号为4L/瓶/SN 5W-30的全合成润滑油进行抽检。2024年9月2日,广州能源检测研究院出具了编号为NY-2408002325的《检验报告》,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检验项目第1项目(低温动力粘度(-30℃))、第2项目(低温泵送粘度(-35℃))、第3项目(运动黏度(100度℃)),第11项目(磷(质量分数))结果不符合Q/12 BS 0446-2019的要求,依据《广东省机动车发动机润滑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4年版)》,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我局于2024年9月18日将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未提出复检。 综上所述,当事人销售不合格的上汽大众全合成润滑油(规格型号:4L/瓶/SN 5W-30)货值金额为3432元,违法所得为576元。
当事人销售不合格的上汽大众全合成润滑油(规格型号:4L/瓶/SN 5W-30)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二条“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及第三十九条“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罚款75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576元; 3、没收不合格的上汽大众润滑油(规格型号:4L/瓶/SN 5W-30)12瓶。 罚没款合计8076元。
7500.00元
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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