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合浦县西场秦仔水产品加工场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秦延军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50521MACG3EGD65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合浦县西场镇安乐村委会沙环头(合浦县西场炮竹厂内)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北环罚〔2024〕9号
2024年6月3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对位于北海市合浦县西场镇安乐村委会沙环头(合浦县西场炮竹厂内)的你加工场进行现场执法检查 ,发现你加工场内建设有以外购虾为原料进行初加工生产虾仁的水产品加工项目,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擅自于2023年7月份开始建设,2023年9月份建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之规定,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2023版)》的裁量公式计算,我局决定对你加工场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行为处罚款人民币陆仟陆佰壹拾玖元整(¥6,619)的行政处罚。
6619.00元
北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4-09-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