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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尚源堂美容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蔡利东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381307773446N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瑞安市安阳街道马鞍山路161号、清莲小区21幢2单元201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瑞卫公罚﹝2024﹞144号
  主要违法事实:自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29日期间,瑞安市尚源堂美容有限公司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已构成违法。  行政处罚的种类:1、警告;2、罚款人民币600.00元。  行政处罚的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共支付】。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对瑞安市尚源堂美容有限公司予以如下处罚:警告;罚款金额:600元;
600.00元
瑞安市卫生健康局
2024-11-20
2
瑞卫公罚﹝2023﹞193号
主要违法事实:被处罚人于2023年09月04日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毛巾)进行保洁、安排2名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行政处罚的种类:1、警告;2、罚款人民币900.00元;行政处罚的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共支付】。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对瑞安市尚源堂美容有限公司予以如下处罚:警告;罚款金额:900元;
900.00元
瑞安市卫生健康局
2023-11-14
3
瑞安综执罚决字﹝2023﹞第000245号
当事人瑞安市尚源堂美容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5日在瑞安市安阳街道马鞍山路161号门口实施了擅自超出门、窗进行店外经营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佰伍拾元整(¥350.00)上述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任意网点的财政代收费专户缴纳。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1、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佰伍拾元整(¥350.00)
350.00元
瑞安市安阳街道办事处
2023-07-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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