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前端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钱振 | 注册资本:1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40802MA2WU4K28T | 所属地区:安徽省 |
| 企业地址: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龙狮桥乡紫峰大厦A座2906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太市监处罚﹝2026﹞4号
2025年11月11日,本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太湖县晋熙镇新花公路南侧(太湖县新屹汽车城)综合楼825铺及房屋租赁合同进行了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发现上述登记的地址未开展实际经营活动,为毛坯房且处于空置状态,也未见任何招牌字号,经太湖县新屹汽车城有限责任公司核实该店铺对外未销售或出租,现处于空置状态,也未与任何单位和个人签订相关租赁合同,并向本局出示了太湖县不动产首次登记证和情况说明。当事人涉嫌协助他人进行虚假市场主体登记,本局于2026年1月26日立案调查。2025年11月18日、2026年1月22日,当事人接受了本局询问调查。执法人员围绕当事人涉嫌协助他人进行虚假市场主体登记的违法行为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确定其违法事实。2026年7月20日案件调查终结。经查,周伟微信昵称为“周*”,“微信号***”,通过微信添加安庆前端财务管理有限公司销售员谢芙婵的微信,委托当事人办理注册登记地址为太湖县的营业执照,双方约定由周伟支付800元费用委托当事人办理注册登记,注册申请人信息由周伟提供,由当事人找地址。当事人由其销售员谢芙婵通过微信名为“晴天”,微信号“SZJF88888899”的人购买的地址。安庆前端财务管理有限公司向晴天支付400元费用后,“晴天”向当事儿提供了不动产权证和已签署好的房屋租赁协议照片。当事人无法提供晴天的真实身份信息,仅提供了双方的聊天记录和对方向他提供的微信收款码(所有人为青岛欧得乐商贸有限公司)。谢芙婵将上述不动产权证和房屋租赁协议微信转交给安庆前端财务管理有限公司太湖分公司销售员张玉琳办理注册登记。营业执照设立登记好后由周伟微信转账给谢芙婵委托代理注册费用800元。谢芙婵将该笔委托注册代理费用800元转给安庆前端财务管理有限公司对公账户。另查明,你单位将太湖县国纪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部经营者姓名提供给地址商购买房产证和房屋租赁合同,属于协助进行虚假登记的事实。当事人收取周伟委托注册费用800元,用于购买地址花费400元,违法所得400元。
1;罚款叁万零肆佰元。
30400.00元
太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