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丰县吉行通科技信息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项修芳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1023MACJ013752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南丰县琴城镇琴台路北侧仿古一条街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2-20
(2024)赣1023民初2694号
李**
南丰县吉行通科技信息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抚州中心支公司南丰支公司
南丰县人民法院
2
2025-02-10
(2024)赣1023民初2694号
李**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抚州中心支公司南丰支公司,南丰县吉行通科技信息有限公司
抚州市南丰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丰)应急罚﹝2026﹞11号
经调查,你(单位)存在未与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情况。以上事实有:证据一:《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丰)应急责改[2026] 48号;证据二:询问笔录3份;证据三:现场检查照片3张。等证据证实。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的规定。
对南丰县吉行通科技信息有限公司处人民币11000(壹万壹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11000.00元
南丰县应急管理局
2026-06-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