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骏达汽车燃气改装有限责任公司东乐加油站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肖庆辉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0725MA71RLF19L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张掖市山丹县东乐镇城西村312国道2605公里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山)市监罚〔2025〕3号
2024年7月20日,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山丹县骏达汽车燃气改装有限责任公司东乐加油站销售的0号车用柴油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结论:硫含量,十六烷值项目不符合GB 19147-2016标准。上述不合格0号柴油共购进了33.61吨,40012升,购进价格245353元,销售价格每升6.69元,货值金额267680.28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及国务院的相关规定,该公司应缴增值税率为13%,进货税额为31895.89元(245353元×13%),销售税额为34798.44元(267680.28元×13%),该公司应纳税额为2902.55元(销售税额34798.44元-进货税额31895.89元),违法所得19424.73元(销售价格267680.28元-购进价格245353元-应纳税额2902.55元),当事人销售不合格0号车用柴油的行为,涉嫌构成销售检验不合格0号车用柴油的违法事实
对山丹县骏达汽车燃气改装有限责任公司东乐加油站进行了:
1.罚款:金额267680.28元;
2.没收违法所得:金额19758.65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贰项,罚没款合计287438.93000000005元,大写贰拾捌万柒仟肆佰叁拾捌元玖角叁分整。
267680.28元
山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3-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