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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县爱惜百货商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3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朱峰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30221MA1BMNWG6B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龙江县景星镇西南路通富街181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龙市监处罚〔2025〕94号
2025年6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对龙江县爱惜百货商店进行现场检查时,现场发现该店内销售“adidas”字样白色袜子2双,当事人无法提供商品授权书及商标注册证书,经比对,该商品属于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商品,执法人员当场下达《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对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2双“adidas”字样白色袜子予以扣押,并于2025年6月25日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经查,龙江县爱惜百货商店经营者朱峰于2025年4月份从送货车处以每双2.5元的价格购买了2双“adidas”字样白色袜子进行销售,计划以每双3元的价格出售,至案发时未出售,故无违法经营额。据当事人陈述,其购买该商品时,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也未索要并提供不出进货票据等相关手续。 调查认定的事实:2025年6月25日,我局向阿迪达斯体育(中国)有限公司申请协助,对龙江县爱惜百货商店销售的2双“adidas”字样白色袜子进行鉴定,经鉴定该产品标识与商标权利人公司真品标识不符合且做工粗糙,系假冒阿迪达斯(中国)有限注册商标的产品。
1.没收“adidas”字样白色袜子2双; 2.罚款200.00元。
200.00元
-
2025-07-18
2
龙市监处罚〔2024〕10017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7月从网上平台“淘宝”处以5元/盒购进该儿童玩具1盒并在龙江县爱惜百货商店以10元/盒的价格进行销售,截止案发时止,该商品未售出 ,故无违法所得。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款500元。
500.00元
-
2024-11-14
3
龙市监处罚[2024]194号
朱峰经营的龙江县爱惜百货商店销售侵犯商标专用权商品从事经营活动。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 2、当事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身份信息。 3、现场检查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销售涉案商品的现场情况。 4、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对涉案商品的购进、销售情况。 5.实施行政强制决定书及财物清单一份,证明我局依法对侵权商品予以扣押的事实。 6.龙江县爱惜百货商店所销售的标有耐克商标标识的袜子照片一份,证明当事人销售侵犯商标专用权商品的的事实。
罚款0.02万元#没收非法财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200.00元
龙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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