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福建省东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明建注册资本:10008.29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50181154902525X所属地区:福建省
企业地址:福建省福州保税港区加工贸易区监管大楼附属楼2层212室287区间(福清市新厝镇新江路9号)(自贸试验区内) (该地址仅限于送达法律文书使用)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4-24
(2026)闽0802民初2857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福建省中闽创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省东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2
2026-04-09
(2026)闽0181民初3290号
劳务合同纠纷
曾**
福建省东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福清市人民法院
3
2026-04-07
(2026)闽0124民初282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福建省东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北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闽清县人民法院
4
2026-04-01
(2026)闽0921民初855号
劳动争议
福建省东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陈**
霞浦县人民法院
5
2026-03-18
(2025)闽0521民初13297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福建省东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泉州台商投资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惠安县人民法院
6
2026-02-25
(2026)闽0124民初282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福建省东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北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闽清县人民法院
7
2026-01-29
(2026)闽0123民初166号
买卖合同纠纷
福建源鑫混凝土有限公司
福建省东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罗源县人民法院
8
2025-12-31
(2025)闽0521民初13297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福建省东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泉州台商投资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惠安县人民法院
9
2025-12-30
(2025)闽0181民初12376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郑**
福建省东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连**,福建融昆实业有限公司
福清市人民法院
10
2025-11-17
(2025)闽08民终1961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福建省东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龙岩市创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9-23
(2025)闽0181民初8730号
民间借贷纠纷
福建省东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肖**
裁判文书
福清市人民法院
2
2025-01-21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天津市西青区兴盛永旺机械租赁站
福建省东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3
2024-07-01
(2024)闽0181民初3925号
合同纠纷
福建省东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陈*
裁判文书
福清市人民法院
4
2024-04-25
合同纠纷
福建省东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陈*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福清市人民法院
5
2024-01-10
(2023)闽01民终10465号
合同纠纷
福建省东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陈*
裁判文书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23-02-12
(2023)渝0120民初453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罗**
福建省东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
7
2023-01-12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中租(福建)脚手架工程有限公司
郑*,福建省东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
8
2022-07-28
买卖合同纠纷
新罗区金铃机电设备经营部
福建省东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9
2018-09-04
租赁合同纠纷
贵阳市白云区楚雄建筑材料服务部
福建省东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10
2016-11-22
(2016)闽01民终3444号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陈**
林**
裁判文书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9-21
2024-06-28
(2024)甘01民终2594号
劳务合同纠纷
张*与刘**、福建省东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4-09-21
2024-06-28
(2024)甘01民终2595号
劳务合同纠纷
张*与张**、福建省东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24-09-20
2024-06-28
(2024)甘01民终2596号
劳务合同纠纷
张*与南**、福建省东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24-09-20
2024-06-28
(2024)甘01民终2591号
劳务合同纠纷
张*与张**、福建省东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5
2024-02-20
2023-12-28
(2023)青02民终1025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黄**、青海鑫盛隆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4-02-03
2023-11-13
(2023)青0202民初1514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海东市乐都区易炬南方门业有限公司、福建省东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7
2024-02-02
2023-11-17
(2023)青0202民初1543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黄**、青海鑫盛隆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31040.00元
民事案件
8
2024-02-01
2023-12-27
(2023)青0202民初4196号
合同纠纷
黄**、青海鑫盛隆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3-09-11
2023-06-19
(2023)青0202民初1513号
劳务合同纠纷
黄**、福建省东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10
2023-06-14
2023-03-27
(2023)闽0181民初1146号
民间借贷纠纷
福建省东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陈*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704454.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__美__综执安普罚决字﹝2026﹞第4号
存在企业安全生产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对福建省东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给予人民币49万元的行政处罚
490000.00元
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美兰分局
2026-01-28
2
闽宁寿城综罚决﹝2025﹞00054号
你﹝单位﹞在亚行贷款福建农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示范项目寿宁子项目-凤阳镇、武曲镇、斜滩镇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中标后,将该项目转包给自然人缪道森实施,并收取合同价款2%的管理费。亚行贷款福建农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示范项目寿宁子项目-凤阳镇、武曲镇、斜滩镇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投标文件中规定的原报备人员未履职到位,部分人员未在岗在位履职,福建省东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也未向福建工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监理公司﹞报备、申请更换人员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八条:“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和《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转包,但有证据证明属于挂靠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的除外:﹝三﹞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未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或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中一人及以上与施工单位没有订立劳动合同且没有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或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相应证明的”的规定。
1.罚款66717.33元﹝11603015元*5.75‰=66717.33元﹞﹝大写:陆万陆仟柒佰壹拾柒元叁角叁分﹞2.没收违法所得232060.3﹝11603015元*2%=232060.3元﹞元﹝大写:贰拾叁万贰仟零陆拾元叁角﹞
66717.33元
寿宁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12-31
3
厦同城综罚﹝2024﹞1238号
对施工工地未设置硬质密闭围挡,或者未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
处人民币30000元的罚款。
30000.00元
厦门市同安区城市管理局
2025-01-21
4
融建筑罚决字﹝2025﹞第001号
福建省东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荣融·映江澜项目存在降低安全生产条件行为,并导致死亡1人的一般事故
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
-元
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01-16
5
粤中东区罚字﹝2024﹞35号
福建省东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罚款:人民币(大写)贰万圆整(¥20000)
20000.00元
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街道办事处
2024-03-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