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宾川县齐家商贸经营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正芬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32924MABNFGUE9R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宾川县金牛镇新生巷4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大宾处罚〔2024〕111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5月25日从大理市宣喜日化经营部购进海飞丝丝质柔滑型去屑洗发露(400克、批号:3011186437)5瓶,进货价165元(33元/瓶);已销售2瓶,销售价38元/瓶,金额:76元,获利10元,现还剩3瓶;海飞丝止痒呵护型去屑洗发露(400克、批号:3012186440)3瓶,进货价99元(33元/瓶);已销售2瓶,销售价38元/瓶,金额:76元,获利10元,现还剩1瓶。于2023年6月19日从大理市宣喜日化经营部购进海飞丝海洋清新型去屑洗发露(400克、批号:3032186424)5瓶,进货价165元(33元/瓶);已销售3瓶,销售价45元/瓶,金额:135元,获利36元,现还剩2瓶。经营额合计287元,获利56元。2024年10月21日,我局对当事人尚未销售的上述三个品牌“海飞丝洗发露”共6瓶采取了强制扣押措施,并请广州宝洁有限公司协助辨认,经广州宝洁有限公司鉴定人员对该批产品进行辨认:三个品牌“海飞丝洗发露”6瓶,不是广州宝洁有限公司产品,属于侵犯宝洁公司相关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产品。我局已告知当事人,当事人认可,无异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之规定,拟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56元; 2.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详见《宾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强制措施清单》(宾市监强制〔2024〕86号)。
0.00元
宾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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