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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杨毅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杨欣欣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10104MA3XF1X74M所属地区:河南省
企业地址:郑州市管城区文德路鼎文街口A区12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2-06
(2026)浙0783民初494号
买卖合同纠纷
河南杨毅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东阳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管市监处罚﹝2024﹞399号
2024年7月25日我局接到匿名举报电话称河南杨毅机电设备有限公司销售的型号规格为QDX1.5-16-0.37的小型潜水电泵、WQD10-12-0.75的污水污物潜水电泵涉嫌质量不合格。我局执法人员在2024年7月26日到当事人公司处进行现场检查,在当事人两个仓库内发现存放有12各型号规格的水电泵。具体如下:型号规格:石水QDX15-15-1.8,129台、型号规格:南汇QDX1.5-16-0.37,43台、型号规格:南汇QDX3-24-0.75,105台、型号规格:石水QDX15-18-1.5,28台、型号规格:石水QDX10-18-1.1,23台、型号规格:石水QDX65-7-2.2,38台、型号规格:石水QDX20-10-1.1,27台的小型潜水电泵、型号规格:南汇WQD5-10-0.37,78台的污水污物潜水电泵及型号规格:石水WQDK5-10-0.37,10台的污水污物切割电泵、型号规格:石水QDX1.5-16.0.37,114台、型号规格:石水QDX3-24-0.75,43台、型号规格:石水QDX1.5-12-0.25,89台的单相小型潜水电泵,随后执法人员委托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对上述产品进行监督抽检,现场共抽取了12个产品批次。为保护消费者安全和合法权益,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在检验报告未出来前,对上述产品暂定销售。 2024年8月12日我局收到由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报告显示经抽检,上述产品中型号规格为南汇QDX1.5-12-0.25的单相小型潜水电泵为合格产品,剩余11个批次产品中的水泵为不合格产品,具体如下: 产品型号 规格型号 检验项目名称 技术要求 检验结果 单项判定 小型潜水电泵 石水QDX15-15-1.8 电泵效率 标准值:50.7% 容差:-3.34% 39.57% 不合格 小型潜水电泵 石水QDX1.5-16-0.37 流量 1.5±0.12m3/h 0.91m3/h 不合格 扬程 16±0.80m 9.70m 不合格 电泵效率 标准值:11.7% 容差:-1.14% 8.81% 不合格 小型潜水电泵 石水QDX3-24-0.75 流量 3±0.24m3/h 1.84m3/h 不合格 扬程 24±1.20m 14.74m 不合格 电泵效率 标准值:21.0% 容差:-1.69% 13.65% 不合格 电泵引出电缆 电缆线长≥5m 4.5m 不合格 污水污物切割电泵 石水WQDK5-10-0.37 规定流量下的扬程 规定流量(5m3/h) 下扬程:10m 容差:-0.60m 5.74m 不合格 规定流量下的电泵效率 标准值:21.5% 容差:0.97% 17.71% 不合格 电泵引出电缆 电缆线长≥5m 4.2m 不合格 小型潜水电泵 石水QDX15-18-1.5 电泵效率 标准值:49.3% 容差:-3.29% 42.11% 不合格 小型潜水电泵 石水QDX10-18-1.1 流量 10±0.24m3/h 7.96m3/h 不合格 扬程 18±1.20m 14.32m 不合格 电泵效率 标准值:42.6% 容差:-3.08% 33.31% 不合格 电泵引出电缆 电缆线长≥5m 4.2m 不合格 小型潜水电泵 石水 QDX65-7-2.2 接地装置 接地装置应保证与接地导线具有良好的电气连接而不损坏导线及端子 不符合 接地不通 不合格 流量 65±5.20m3/h 44.15m3/h 不合格 扬程 7±0.35m 4.76m 不合格 电泵效率 标准值:55.7% 容差:-3.62% 32.53% 不合格 小型潜水电泵 石水QDX20-10-1.1 流量 20±1.60m3/h 18.30m3/h 不合格 扬程 10±0.50m 9.15m 不合格 电泵效率 标准值:51.4% 容差:-3.72% 41.82% 不合格 单相潜水电泵 南汇QDX1.5-16.0.37 电泵引出电缆 电缆线长≥5m 4.2m 不合格 单相潜水电泵 南汇QDX3-24-0.75 流量 3±0.24m3/h 2.67m3/h 不合格 扬程 16±0.80m 14.23m 不合格 电泵效率 标准值:24.6% 容差:-3.00% 19.38% 不合格 电泵引出电缆 电缆线长≥5m 4.5m 不合格 污水污物潜水电泵 南汇WQD5-10-0.37 规定流量下的扬程 规定流量(5m3/h)下扬程:4.7m 容差:-0.28m 4.12m 不合格 规定流量下的电泵效率 标准值:22.1% 容差:0.99% 12.87% 不合格 上述11种抽检产品检验依据均按照:GB/T25409-2010\GB10395.8-2006检验,检验结论:样品按GB/T25409-2010\GB10395.8-2006标准检验为不合格产品。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不合格的水泵进行了扣押。 现查明:经抽检不合格的11种产品中,型号南汇WQD5-10-0.37、南汇QDX1.5-16-0.37、南汇QDX3-24-0.75产品为当事人从上海南汇人民电器有限公司购进;型号石水QDX1.5-16-0.37、石水QDX3-24-0.75、石水QDX65-7-2.2、石水QDX20-10-1.1、石水QDX10-18-1.1、石水WQDK5-10-0.37、石水QDX15-15-1.8、石水QDX15-18-1.5产品为当事人从浙江石水泵业科技有限公司购进,具体明细如下表: 产品型号 购进数量(台) 购进价格(元/台) 销售数量(台) 销售价格(元/台) 违法所得(元) 南汇WQD5-10-0.37 80 58 2 64 12 南汇QDX1.5-16-0.37 45 58 2 70 24 南汇QDX3-24-0.75 45 98 2 108 20 石水QDX1.5-16-0.37 115 58 1 135 77 石水QDX3-24-0.75 110 85 3/2 94/102 27/34 石水QDX65-7-2.2 40 220 2 240 40 石水QDX20-10-1.1 30 105 3 116 33 石水QDX10-18-1.1 25 105 2 116 22 石水WQDK5-10-0.37 15 58 2 64 12 石水QDX15-15-1.8 130 115 1 135 20 石水QDX15-18-1.5 30 110 2 130 40 上述表格中石水QDX3-24-0.75产品当事人共分为两次销售,第一次销售3台,销售价格为94元/台;第二次销售2台,销售价格为102元/台;综上,当事人货值金额77385元(64×80+70×45+108×45+135×115+94×110+240×40+116×30+116×25+64×15+135×130+130×30);违法所得361元(12+24+20+77+27+34+40+33+22+12+20+40)。 另查明:当事人能够提供出生产商上海南汇人民电器有限公司与浙江石水泵业科技有限公司的相关资质、涉案产品的购进票据及销售记录,但无法提供涉案产品批次检验报告。 2024年8月16日我局将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报告送达至当事人,当事人对于我局委托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出具12个批次涉案产品的检验报告结果表示认可,不申请复检。
当事人销售经抽检不合格产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规定,构成了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我局可在当事人销售产品的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进行罚款。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我局已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建议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不合格水电泵638台; 2、没收违法所得361元; 3、罚款39466元; 以上罚没款共计39827元。
39466.00元
管城回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09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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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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