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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展翅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朱峰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06308998217H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宝山路1229号(中青文化广场)1幢B1803室-4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5-31
(2021)浙0206民初3522号
合同纠纷
宁波展翅物流有限公司
中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
2
2020-07-29
浙甬北仑劳人仲案(2020)590号
黄**
宁波展翅物流有限公司
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甬路政罚﹝2025﹞14930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4月29日15时02分,宁波市北仑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S307(北上线)新碶方向K27+780检查时发现宁波展翅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宁波展翅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肆仟贰佰陆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北仑区工商银行北仑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肆仟贰佰陆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4265.00元
宁波市北仑区交通运输局
2025-08-25
2
甬路政罚〔2025〕14910
2025年5月6日14时39分,宁波市北仑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杨扬、胡锋奇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5-04-2915:02:42车号为浙B6E953在S307(北上线)新碶方向K27+78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49.45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8.45吨。
-
4265.00元
宁波市北仑区交通运输局
2025-08-16
3
甬路政罚〔2025〕151809
2025年5月28日9时55分,鄞州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黄静琪、欧阳瑾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5-05-2512:34:18车号为浙B3T315在S312(北嵊线)奉化方向K31+1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58.9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27.9吨。
-
8990.00元
鄞州区交通运输局
2025-07-22
4
甬路政罚〔2025〕14806
2025年4月8日14时20分,宁波市北仑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杨扬、钱尼红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5-04-0314:39:04车号为浙B3T315在招宝山大桥北侧连接线兴中路K1+4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43.85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2.85吨。
-
997.00元
宁波市北仑区交通运输局
2025-07-22
5
甬路政罚〔2025〕1481
2024年9月30日13时32分,宁波市北仑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杨扬、钱尼红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09-3003:19:10车号为浙B3L853在S307(北上线)小港方向K23+7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49.35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8.35吨。
-
4215.00元
宁波市北仑区交通运输局
2025-02-21
6
甬路政罚〔2024〕161305
2024年8月5日9时51分,宁波市北仑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杨扬、钱尼红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08-02 14:42:14车号为浙B3E138在S307(北上线)小港方向K27+78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53.65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22.65吨。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陆仟叁佰陆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6365.00元
宁波市北仑区交通运输局
2024-08-21
7
甬路政罚〔2024〕161272
2024年8月5日9时51分,宁波市北仑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杨扬、钱尼红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08-02 14:42:14车号为浙B3E138在S307(北上线)小港方向K27+78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53.65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22.65吨。
-
6365.00元
宁波市北仑区交通运输局
2024-08-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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