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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柴旦一面之缘香辣爆肚面馆(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英芬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632824MAE5NKUAXP所属地区:青海省
企业地址:青海省海西州大柴旦能源小区二期23号楼10号铺面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西柴市监处罚〔2025〕5号
2025年7月31日,海西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海西州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依法对大柴旦一面之缘香辣爆肚面馆的小碗进行了抽样检验。2025年8月21日,我局收到由海西州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NO:DBJ25632800806310048ZX),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5年8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其下达了《当场处罚决定书》(西柴市监当罚〔2025〕1号),责令其立即改正并给予警告行政处罚。 2025年9月15日,海西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海西州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再次对大柴旦一面之缘香辣爆肚面馆的小碗进行了抽样检验。2025年9月26日,我局收到由海西州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DBJ25632800806310083ZX ),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当事人餐具抽检不合格的违法行为在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改正后,仍未改正,导致餐具再次抽检不合格。大柴旦一面之缘香辣爆肚面馆涉嫌使用抽检不合格的餐具,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饮具;餐饮服务提供者委托清洗消毒餐具、饮具的,应当委托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之规定,且属于受到警告行政处罚后仍未改正的违法行为。
罚款5000元。
5000.00元
大柴旦行委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17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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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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