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美如春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阿卜杜喀哈尔·阿卜杜力艾海提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3223MA78RBN198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和田地区皮山县皮亚勒玛乡乌堂村34-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和皮市监处罚〔2026〕6号
2025年11月13日,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查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管服务平台,发现新疆美如春商贸有限责任公司2021、2022年、2023年、2024年连续四年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于2025年8月14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疆)发布《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2024年连续4年未年报市场主体责令改正通知书及相关名单》,告知当事人履行相关义务,15日公告期内当事人未履行补报年报、变更、注销、歇业等规定义务。经税务部门反馈纳税申报记录为“未报”状态。2025年11月13日执法人员对新疆美如春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按照注册经营地址进行实地查看,通过采取电话联系、找村委会、询问街坊邻居等方式均无法取得联系。
处理意见及依据:新疆美如春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连续四年未年报的行为,违反《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决定作出如下处罚:
对当事人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元
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24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1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和田地区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和田地区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3-07-1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和田地区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2-07-14
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
和田地区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21-07-1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和田地区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