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颐仁堂医药连锁乌苏市第二百三十七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红梅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4202MA786J7A8P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新市区办事处温州路湖畔世家小区3幢1-02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塔乌市监处罚(2026)110号
经查,2026年5月11日执法人员对新疆颐仁堂医药连锁乌苏市第二百三十七店检查时,发现:1、该店执业药师王婉不在岗,电话通知后到岗;2、执法人员现场查看该店销售药品的处方笺,发现2026年4月27日10:46:28、12:59:54的处方笺审方药师、调配、核对/发药处均未签字;3、执法人员现场随机抽取处方药:(1)塞来昔布胶囊,标签标示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03297,规格:0.2×30粒/瓶,产品批号:Q392503314,生产日期:2023.12.12,有效期:2028.12.11,查询销售记录显示该店于2026年4月8日15:08销售1盒,处方审核时间为当日16:20;(2)缬沙坦氨氯地平片(I),标签标示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03416,产品批号:20251131,生产日期:2026年11月29日,有效期至2028年11月28日,查询销售记录显示该店于2026年5月6日11:40销售1盒,处方审核时间为当日11:44,上述两种处方药销售时,经查看监控药师均不在岗,根据王磊供述,销售处方药时,由其在互联网医院开好处方笺,打电话通知执业药师王婉在手机平台进行线上审方,并且在王婉不在岗时,药品验收以及其他质量管理职责由王磊履行;4、执法人员让当事人提供该店2025年和2026年质量管理档案,该店未制作2025年及2026年相关质量管理档案(健康档案、年度培训计划及开展培训相关记录等),故现场并未能提供。当事人涉嫌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百三十七条、第一百六十七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经营药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涉嫌违反药师或者药学技术人员管理要求销售处方药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五款的规定,且在一年内再次出现同类违法行为。当事人在现场笔录、询问笔录上签字确认,未提出异议。
1.警告;2.处2000元罚款。
2000.00元
乌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