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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明三同(重庆)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池维珣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4MAE3EE2H17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银桥路1号9幢(5-2)(自主承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大渡口市监处罚〔2025〕325号
经查,我局于2025年4月17日接到12315平台举报,称重明三同(重庆)科技有限公司认证经营的天猫商城舒能量医疗器械旗舰店,上架出售产品页面有下列违法广告:暖宫驱寒、抑制炎症、长效保温、呵护卵巢、消除炎症、调经暖宫、一贴止痛该别妇科问题等内容。2025年4月22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位于重庆市大渡口区银桥路1号9幢(5-2)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淘宝平台店铺名称为舒能量医疗器械旗舰店,该网络店铺内有一款名称为自热TDP妇科灸疗贴的产品在售,其在网络店铺信息如下:产品名称:舒能量TDP远红外理疗贴生理期痛经暖宫贴膏盆腔炎抑制炎症热敷贴药(械)准字:第二类医疗器械渝械注准20192090201;商品详情中商品描述有如下文字:暖宫驱寒全身轻松宫寒痛经慢性盆腔炎月经紊乱抑制炎症消除炎症调经暖宫舒能量妇科灸疗贴一贴止痛告别妇科问题选对产品告别烦恼等文字。执法人员现场核查了当事人售卖的名称为自热TDP妇科灸疗贴的产品,产品说明书载明的适用范围为:该产品适用于痛经及产后子宫收缩痛、慢性盆腔炎及产妇暖宫辅助治疗。当事人向执法人员提供了名称为自热TDP妇科灸疗贴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证编号:渝械注准20192090201,该产品核准的适用范围为:适用于痛经及产后子宫收缩痛、慢性盆腔炎、产妇暖宫辅助治疗。当事人向执法人员提供了申请取得的《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审查准予许可证决定书》(渝广审准许字[2025]第0749号)。该许可决定书载明审查的产品名称为自热TDP妇科灸疗贴,备案凭证编号为渝渡药监械经营备20240117号,编发广告批准文号:渝械广审(文)第260411-00212号,有效期限至2026年4月11日,广告审查准予许可证附件广告样件中有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使用范围为:适用于痛经及产后子宫收缩痛、慢性盆腔炎、产妇暖宫辅助治疗。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4月11日上架上述产品,并在该产品推广用语中使用暖宫驱寒全身轻松宫寒痛经慢性盆腔炎月经紊乱抑制炎症消除炎症调经暖宫舒能量妇科灸疗贴一贴止痛告别妇科问题选对产品告别烦恼等文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一)违反本法第十六条规定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建议给予如下行政处罚:罚款8000元。
8000.00元
重庆市大渡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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